近年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按照“服务大局,突出办案和监督,争创人民满意”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相继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广大干警饱含浓浓的法治情怀,用青春和汗水守护一座城市的和谐和正义,用勇敢和热血捍卫法律的尊严和国家的利益,用忠诚和担当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让检察金盾在人民心中熠熠闪光。 阳光运行 案件信息公开获群众点赞 “谢谢检察官,以前还要找人才能查看到,今天我站在这里就可以查询立案时间、案件进展,真的省了不少事!”5月12日,在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大厅,市民刘某握住干警张志祥的手连声道谢。 事情是这样的,市民刘某来到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查询其弟弟的案件信息,他原以为要找具体的办案人员才能查看,可万万没有想到在该院大厅多媒体信息触摸机上,通过干警张志祥的操作,很快就查到了弟弟的案件信息。张志祥热情的接待和周到的服务,让刘某感激不尽。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办案质量和检察公信力全面提升,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七星关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设置了专门的律师接待室,专门在机关大厅安装多媒体信息触摸机,并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加强与媒体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案件信息公开网络。 据了解,每个工作日上午10:00至11:00,案件管理办公室的人员都会查询各业务部门是否有待复核的法律文书,及时导出信息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进行发布,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台账、刑事判决书收发台账、法律文书公开台账,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记录每日信息公开情况,并对使用过的刻录光盘编号保存。群众也可以通过该院大厅里的多媒体信息触摸查询机、网络和“贵州检察12309”平台对案件信息、法律文书、行贿档案、检察官答疑和控告申诉等内容进行查询和办理。 此外,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还创办《七星检察》内刊,开通检察院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APP客户端,及时对外发布本院的检察动态、案件信息、公开的法律文书、低保、医保报销等内容,此举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 2015年以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互联网发布程序性信息1944条、公开法律文书828份,接待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亲属查询1213次、安排律师阅卷193次、办理律师网络预约申请111件,群众通过微信菜单查询信息6000多次。 警示教育 巡回宣讲成常态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原对坡镇副镇长、纪委书记张达毅在任职期间,采取订假协议、写假领条、报假账等手段,骗取国家沼气池补助款、应急水源工程款、烟水配套维修工程款等专项扶贫救灾资金共计25万余元,2015年5月19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达毅有期徒刑五年。 近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刘伟又一次来到长春堡镇开展警示教育。刘伟针对长春堡镇拆迁工作量较大,社会环境复杂等实际情况,列举了七星关区近年来发生在规划、拆迁、建设以及其他民生领域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职务犯罪造成的危害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以此来告诫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要以身试法,为该镇干部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为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该院收集整理近10年来七星关区发生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制作成警示教育光碟,组建由检察长徐永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教育宣讲团,不定期深入到镇村、街道开展巡回宣讲和播放警示教育光碟。同时,还在观音桥街道建成了一个融农村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于一体的廉政警示教育综合基地。 维护民权 服务民生纳入检察工作议事日程 2013年以来,李某、赵某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八寨镇占用林地22.5亩用于采石打砂。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李某、赵某认为手续均齐全,不应该以案件来处理。后经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释法说理,讲解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后,李某、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向林业部门申请植树70亩,以此弥补自己的过错。 这是近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引导的一起非法占用林地补偿案例。 为拓展民生资金保护的监督渠道,今年,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还提请区委将村务公开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要求各村把村务活动,尤其是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全面、真实、及时地进行公示,并公布检察机关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村务”廉洁。 为发挥打击的特殊预防作用,该院制定了《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把服务民生纳入了检察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办案重点和方法,组织专案组对民生领域坑农、害农、职务犯罪线索进行摸排、分析、梳理、严肃查办。此外,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还与区发改、财政、扶贫等单位签订联席制度,将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实施单位、政策标准等内容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开,在监督的重点工程项目现场设置预防工作室,不定期对其进行督查,帮助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把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作为介入重点工程的目标。督促履职 发挥检察查办案件职能作用 碧海街道原工作人员吴某,因投资经商和打牌欠下了不少高利贷,吴某便将魔爪伸向自己经管的征地项目,采取虚报、冒领、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258727.72元,2015年6月10日,经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对其提起公诉,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去年,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中,坚决查处污染防治、造林绿化、循环经济、节能降耗、绿色能源、生态创建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务犯罪。通过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特点,逐户走访案发单位,对办案效果进行详细了解,查找单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职务犯罪隐患,及时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等,共计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17件27人,其中涉及节能降耗方面的2件4人,生态创建方面的13件16人,循环经济方面的2件7人,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规模和比重均居全市第一,有力地震慑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 2015年以来,该院共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5份,建议行政机关查处生态环境资源违法案件110余件。 ' f9 }& k0 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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