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张永刚 许鹰)近日,犍为县法院审理了邹某瑞、张某燕、彭某平、杨某祥、杨某全、卓某贤、宋某清7人藏身茶楼抽头渔利,聚众赌博案件,犍为县人民法院对7被告人均以赌博罪作出一审判决。 据了解,2016年1月27日至29日,被告人邹某瑞7人合伙在犍为县玉津镇某茶楼内组织以打“三公”、“粘麻啷儿”的方式进行赌博并抽头渔利,每日下午、晚上各一场,参赌人员达10余人,4场累计抽头2万余元,2016年1月29日下午公安机关将正在赌博的上述人员当场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七名被告的行为均构成赌博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犯罪情节、认罪表现等,以赌博罪判处邹某瑞等7名被告人1年至1年4个月管制不等,并处5千元至6千元罚金不等。7名被告均表示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认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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