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朝天区公安分局惩治预防公安民警渎职侵权违法违纪2016年度第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在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光琼主持会议并讲话,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侦监科、公诉科,朝天区公安分局纪委、监察、督察、信访室、法制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作发言。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与市公安局纪委2016年度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朝天区公安分局纪委通报了2015年以来分局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情况,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等部门通报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公安民警违法行为和不规范执法行为,围绕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并对下一步惩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会议指出,自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建立惩治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联系机制以来,公检两家严格贯彻落实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关于印发<惩治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联系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朝检会〔2014〕5号)精神,在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信息共享、纠正办案民警违法行为、个案协调上取得了积极成效,确保了公安民警履职合法性,有效预防了渎职侵权案件的发生。会议同时指出,公检两家在贯彻执行惩治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联系机制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信息通报衔接机制不完善、惩治预防措施单一等问题,需要加以完善和解决。 会议强调,一是逗硬落实,确保良性运行。公检两家要定期通报有关案件信息、强化案件线索监督管理、严格逗硬制度落实,确保惩治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联系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公检两家要积极探索渎职侵权案件线索移交、查办过程中联合办案新模式,确保形成有效打击合力。三是区公安分局要创新开展警示性教育活动,加强内部管理、督察和培训,实现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源头预防新突破。四是区人民检察院要及时介入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涉及公安民警是否规范执法的案件,查明真相,还原事实,依法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张志远) 3 y# P& d$ p'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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