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辖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3月11日,朝天派出所组织辖区民爆公司、海螺水泥公司等涉爆单位召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培训会。 会上,民警组织重温了《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与涉爆单位签订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和《涉爆单位从业人员具结保证书》,对参训人员掌握民爆安全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抽查并现场开展针对性培训,后对当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形势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涉爆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规范使用民爆物品的安全性和重要意义,定期组织涉爆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学习;二是切实落实好人防、技防、犬防工作,履职尽责做好管控工作;三是接触民爆物品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无线电通讯器材、烟、火等物品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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