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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我到荣华北路雅颂居售楼中心咨询购房,与售房销售员梁容进行了商谈,并给我计算了优惠后的总价、建筑面积单价、实得面积单价(附计算图片)。我觉得性价比还可以就买,销售员劝促我先到财务室交5万元钱后15日内来签购房合同。打出发票时才知道是定金,出来时,发现我儿子(购房人,在校学生)在没有阅读情况下,销售员正催促我儿子签字、按手印,我马上阻止,一看是《购房认购书》,发现建筑面积变了,总价没变,我马上提出了异议,并要求退钱;他们如同抢钱一样,到手不还,并将我儿子签字、按手印的部分材料抢走了,只给了我1份《购房认购书》,我进行了近3个小时的异议无任何效果,他们劝说下次来签购房合同时再说。
* g3 z5 x' Z6 ^5天后我来签《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现合同里建筑面积仍是100.35平米,而不是商谈时的103平米,但总价未变,通过反复商谈,他们说,只要在3%范围内的不管面积是多大,就是这个总价,不买就不退钱。但我仍未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
7 L/ \" x- I+ t/ L销售部有意设置陷阱,欺诈销售,强买强卖。理由①认购书是受骗签的。本人为儿子买房,商谈过程中,我儿子不在场;乘我去财务室交钱不在场时,销售员诱骗我儿子签字按手印。销售员只说交50000元钱后,在2月1日前来签购房合同,没有说要签认购书。! T4 F) q: C3 N" ?8 G/ ^2 \
②诱骗欺诈销售。梁容和高经理早就知道真实面积为100.35平米,在咨询和商谈过程中一直用103平米,计算建筑面积单价,实得面积单价(有书面依据)。当我们发现问题时,他们说就是买总价。当时我明确说明他们是欺诈销售并要求退钱。成都卖期房都是卖总价吗?
- X* R* o! c- A$ x. V* p* C8 n③程序不合法。先交钱、才能打印出认购书,然后签字(有视频录音),这程序不符合定金“在签订合同之时或之后才交”的定义,所以不应该是定金;我得到发票出来时,认购书就签了,认购书是在何时何地打印的呢,这不是矛盾的吗?
V5 B+ A: I$ \# ~4 d5 D④销售人员有意设置陷阱,欺诈销售被我们完全识破了,所以未能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1月24日我们向12315消协进行了举报,25日向售楼部经理递交了购房异议书(有视频录音),2月3日向市长信箱进行了反映,2月20日向省委书记信箱进行了反映。要求退还我“定金”50000元。
( T- P$ n6 Y' ~6 R% |4 l⑤他们没有问题,为什么还多次给我和石羊工商所的同志协商再优惠1.5%和给10000元的购物卡?岂不是笑话?成都有规定购房要搭售购物卡?
2 }. d4 |0 O) k+ Q2 c1 O⑥销售部经理说,开发商最不怕事,最不怕打官司,我怕,所以第一步我只有从省内到全国信访电访网访。我相信邪不压正,总有说理的地方。+ y0 N* i# }6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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