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3月1日电 (记者 付美斌) 3月1日,海口市有关部门对海口扬帆学校10名小学生(6男,4女)被人持刀砍伤案件进行通报:受伤学生正得到妥善救治,1名伤重学生手术顺利,案件侦查工作已有新进展。 2月29日11时许,海口市龙华区坡博一横路上的海口扬帆小学校正值放学时间,犯罪嫌疑人李四君持刀对陆续走出校门的小学生进行伤害,先后砍伤10名小学生,随后李四君跳楼自杀。 海口市公安局接警后,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四君(男,汉族,未婚,1971年1月15日生,海南省澄迈县瑞溪镇河头村人),自2012年到海口市后一直暂住海口市龙华区坡博东村12号。其暂住期间单身一人,很少有朋友来往,无固定职业,平时靠开“摩的”拉客为生。 警方现场勘查中发现,李四君遗留在房间的书证材料反映,今年2月初,李四君骑摩托车拉客时,在海口市银湖路附近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所载乘客右脚韧带断裂,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李四君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已于2月26日省交警总队提起复核。经查询发现,李四君还有各类交通违章处罚记录18次。28日晚22时许,李四君将其电动车以235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他人。据买受人反映,李四君自称卖车的原因是要到深圳打工。李四君在将车卖掉后就将其手机及手机卡丢弃,与外界切断联系。 案发后,专案组民警赶赴澄迈县瑞溪镇河头村走访。民警了解到,李四君于2016年2月4日回到澄迈老家过年,至2月13日返回海口。据其亲属反映,李四君在老家过年期间,不与他人进行交流,不参加家庭娱乐活动,举止异常。为此,家人还按照农村风俗请人为其做“法”,让其喝“神水”。 案件发生后,海南省卫计委成立了专家组,组织省内301医院、省、市医院及省外医疗单位专家,对受重伤的学生进行会诊,制定了科学的治疗方案。10名受伤学生经医院初步诊断,9人头部外伤,1人多处砍伤。截止3月1日零时,1名伤重学生手术顺利,生命体征稳定,其他学生病情基本稳定。 海口市教育局表示,3月1日起,该局将抽调一批经验丰富的心理健康教师到事发学校对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及辅导,对全校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同时充实和加强护校队,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确保学生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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