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举行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透露,2016年底前,四川将在全省范围内颁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以取代原先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不再发旧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过去已经登记的证书仍然有效,只有在再次发生交易行为时,才会换发新证。国土系统会按照“发新才能停旧”的原则,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去年,四川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提前完成,为颁发新证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今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将加强统一登记窗口建设,建成运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全面具备颁发新证的条件。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对老百姓而言主要指土地、房屋等。有十项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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