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体恶性连环撞人案昨日一审宣判。被告人金复生因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复生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时许,金复生驾驶别克轿车在工体东路5号楼东侧辅路,故意撞击该经济中心司机康连萍,随后逃跑。又从北京工体北门进入,沿体育场外围顺时针绕行一圈,故意连续撞击无辜群众,致3人死亡、8人受伤,后被警方控制。 开庭时,金复生陈述,由于自己和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经济管理中心的矛盾一直得不到自己满意的解决,于是决定报复经济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且不择对象,至于为什么在撞击经济管理中心的司机后又撞击路上无辜的行人,他解释,撞人后驾车离开第一现场时他已濒于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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