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我孙儿在宣汉县城东门广场玩耍时,广场上经营着很多电瓶玩具车,我孙儿和另外2个小孩(大概都只有4岁左右)追一辆“蓝色”鹿头的电瓶玩具车,刚追几秒钟,我的孙儿就跌倒了,头部撞到这辆电瓶玩具车的右后面,撞出很深的伤口,脸上、衣服上到处都是血,当时老板只看了一眼,没有管也没有问,我儿子马上抱起我孙子到县医院住院部缝了六针,第二天上午又到市防疫站打了破伤风针。第二天下午,我们找到了这辆鹿头电瓶玩具车的车主,该车主(女,大概40多岁,个子不高)态度及其恶劣,对我们不削一顾,还扬言说我们有本事就找人来收她的车。我们了解到城管办是广场流动经营的主管部门,当时就在东门广场找到城管办的一个队长,该队长一开始就推脱,叫我们找“110”,我们就说这是城管的职责,为什么要找“110”???还问该队长“东门广场可不可以经营电瓶玩具车”,该队长说不可以,我们又问“东门广场自建立以来,电瓶玩具车为什么一直都在经营,该队长说这些车是在我们下班的时候经营,他们管不了,叫我们向上面反映。第三天,我们到县城管办去反映这一情况,城管办说东门广场只有两家业主,这两家业主,城管办都找过他们,但他们拒不接受教育劝阻,还是继续在经营。后我每天都到东门广场,看到电瓶玩具车业主还是继续在经营拉客,周末更是白天、晚上都在经营拉客,有时城管办的车停在附近(县政府后大门等地),这些电瓶玩具车仍然都在经营拉客(有照片和录像为证)。作为家长,我想问下城管办: 1、车主为什么态度及其恶劣,还扬言说有本事就找人来收她的车??? 2、这么多电瓶玩具车为什么至今仍然在经营??? 2、为什么城管办不管???原因何在??? 18届4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宣汉依法治县,宣汉城管办为什么对如此嚣张的车主不依法(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管理???不依法处理???为什么不作为??? 当前正在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请县城管办秉公执法,尽快给老百姓一个安全、祥和的东门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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