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成天在外面‘乱来’,对老人和小孩不管不顾,我病了他连问也不问。”12月3日,运城的秦先生怒气冲冲地给本报打电话,诉说儿子的种种不良行为,他想从法律上和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律师表示,自然血亲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予以解除。 工资都贴给了儿子 自己住院,儿子连电话都没打过 今年60岁的秦先生有一子一女,他们都已成家。说起儿子,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儿子从小不爱学习,小学毕业便辍学在家。后来,在亲戚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 儿子有一个女儿,从小聪明好学,这让秦先生多少感到一丝安慰。去年年底,儿子有了外遇,被儿媳发现。为了保住儿子和儿媳的婚姻,老两口苦口婆心进行劝导。可是,儿子就是不听。 儿子的变化,直接影响到了孙女的成长。之前活泼好动的孙女,变得沉默寡言,成绩也一落千丈。秦先生是教师,每月有数千元的收入。儿子成家后,秦先生把这些钱全部贴补给了儿子,在县城买了单元楼还买了车。秦先生原本指望着儿子能给自己养老送终,没想到儿子却因为外遇的事情,连父子亲情也不顾及。 最让秦先生寒心的事,发生在一个月前。因为生儿子的气,一个月前秦先生病倒了,吃啥吐啥。秦先生生病后,女儿和女婿带着他去了医院,跑前跑后,忙里忙外。作为儿子,小秦连问也没有问一声。医生检查后,说秦先生胃里长出了几个疙瘩,需要再行检查,确诊有没有癌变。秦先生给儿子打电话说了自己的病情,儿子哦了一声便挂断了电话。此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儿子没有看过秦先生一次,电话也没有打过。“他现在打着父亲生病的旗号,到处借钱,借来的钱都给了小三。这些年,我的工资都贴补给了他,到我需要看病的时候,却没有看病的钱。”秦先生越说越生气,他说他想跟儿子断绝父子关系,还想把自己给儿子买的房子留给孙女。秦先生还希望通过媒体的帮助,让儿子支付赡养费。 记者从秦先生的几个亲戚那里,印证了秦先生的说法,之后记者拨打秦先生儿子的手机,但始终无人接听。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秦先生在运城某县买有一套单元楼房,这套楼房一直由秦先生儿子一家居住。 子女没尽到赡养义务 父母可起诉至法院 律师张建华表示,自然血亲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等方式而消灭。即使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也不能解除与子女的关系(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特殊养父母与子女之间,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张律师说,平时大家听到的家庭成员不和睦、父母与子女关系恶化而导致的“脱离父子关系”情形,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目前,我国法律也是禁止断绝亲子关系的,因为这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不会予以受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家庭关系纠纷没有协调处理的办法。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义务,如果父母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或者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的法定责任,都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法定义务。 此外,如果父母不想将全部或部分财产遗留给特定的子女,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剥夺”特定子女的继承权,而不用强求于“脱离父子关系”。 / i% p, ]" Y* j5 L# D+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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