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朱某的男朋友控制了自己女友,强迫自己女友卖淫,汉中市汉台区男子余某便将朱某拘禁并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余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朱某自己坐台并带小姐赚钱,和余某之前认识。2014年8月17日晚上,她因为需要女子出台,之前余某说过手上有小姐,她就给余某打电话联系出台小姐的事。余某因怀疑朱某的男朋友控制了自己的女朋友强迫其卖淫,准备将朱某骗至汉台区铺镇控制起来,逼迫她找出自己的女朋友。 8月18日12时许,余某成叫上朋友,将应约而来的朱某带至汉台区铺镇工业园区以东的树林中进行殴打,逼迫她找出他女朋友的下落,将朱某手机砸坏。随后余某将朱某押至城固县上元观镇姨妈家。 午饭后,余某把朱某带到山上面,将她衣服脱光欲和她发生性关系,朱某骗余某说她有性病怕给他传染上,余某才放弃。期间余某用树枝和随身携带的刀背打她,还用一根电警棍打她下体。 当晚,余某又将朱某押至汉台区铺镇家中看押,第二日早上7时许,余某拿出手机给她照了张裸照,威胁说不听话就发到微信上。吃完早饭,朱某趁余某睡觉后逃跑,但被余某追回。期间她把余某的小刀扔了,朱某趁余某找刀之机报警。朱某被赶来的警察解救。 汉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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