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zcbw 于 2015-8-26 15:50 编辑 $ Q/ }: e j5 a& H3 P: k&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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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绵阳和三台交警不但对我进行侵害,使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与上级的正确意见背道而驰,在省交警总队已确认他们吊销我的执照有误的情况下,他们却拒不赔偿我的损失。 在三台县发生的那次交通事故中,我右转弯后停住,被迎面左转弯的两辆车弯道强行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刘武辉逃离现场(有案卷图纸和照片为证)。结果三台交警引用道条条文第七条原文,说什么借道通行,替肇事者开脱责任。交警伪造现场图纸,模仿本人签名,用汽修厂的照片代替现场照片,我驾驶的德国进口五缸奥迪车中间竟然出现了摇把孔和铁保险杠,篡改事故后现场车辆的朝向和米数,该取证未取证,适用法律不当,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刘武辉弯道超车逃离现场却负次要责任,杨国华持B照开中客却不负责任,这明显是徇私枉法。 我不服此处理方案,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个多月后,绵阳交警支队见我动了真格,利用手中特权,不顾党纪公然不按行政处罚法的程序办事,非法吊销了我的执照。我不服,向四川省交警总队负责人和事故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用挂号信邮寄交警总队,收发室收到并加盖收发章。一年后,我到省交警总队,对绵阳交警支队吊销我的执照一事进行申诉,省交警总队叫我将复议的申请书邮寄给他们,我没有邮寄,当场带去申诉材料交到了他们手中。省交警总队调查核实后,给南充 交警支队发出书面通知,认为绵阳交警支队吊销我的执照有误,请南充交警支队依法恢复我的执照和驾龄。然后我到绵阳交警支队,申请他们赔偿非法吊销我执照两年多的经济损失,包括单位对我停发的工资和一切待遇。绵阳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尹维胜请示支队领导,支队领导答复,在十万元以内进行赔偿,十万元以上免谈。后又派法制科副科长杜向东协调此事,杜向东说他对此事不清楚,待一周内调查后回答我。事后三台交警刘向东等三人到南充高坪交警二大队找到副大队长杨荣,带到我原单位,原单位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解,双方商谈未达成协议。然后刘向东一行到阆中89队,给杨国华做工作,教唆杨国华向南充中院申诉,不服从南充中院判决。但杨国华已按照南充中院的判决,赔偿了我的费用,事后他受绵阳交警的教唆,虽然申诉,但南充中院查明事实后,驳回了他的申诉,杨国华也没来找我退钱。由于罗加茹等人一年后又怂恿杨国华向省高院补充了申诉材料,最终使我遭受了不白之冤,侵吞了单位财产一直未归还。 - U- a9 n7 z9 e. N
广大网友,从这里可以看出,绵阳和三台交警不但对下欺压群众,而且对上隐瞒事实,公然唱反调,明明省交警总队已确认他们吊销我的执照有误,但他们却拒不承担责任,不赔偿我的损失,反而勾结省高院刑一庭法官罗加茹等人,伪造行监117号公文,并加盖省高院公章,对我进行侵害和诬陷,至今,这些不法分子一直逍遥法外,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 以上所说 完全属实 如有虚假 甘愿受责 南充市高坪区鹤鸣东路13号 韩志明 电话:1550815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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