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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初步调查确认,女子的隐私部位上均有男子的DNA分型,后对男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广东广州,一女子报警称自己在酒店内遭到一男子强 奸。警方初步调查确认,女子的隐私部位上均有男子的DNA分型,后对男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然而男子仅仅被拘留了14日,就被取保放了出来,案子还没结,男子就出国了。女子质疑警方执法程序违法,还绝望到差点轻生,可警方却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强 奸事实,早就撤销了对男子的取保候审,程序没有违法。 根据警方调查,39岁女子杨某和41岁男子曾某在2010年就认识了,在2011年还举办了婚礼仪式,只不过二人并未领证结婚。 婚礼仪式后,杨某生下了一个儿子。婚后为了赚钱养家,再加上与杨某有了点矛盾,曾某在2015年的时候选择去国外工作,自此与杨某开始了长期分居,但一直保持着联系。 2023年2月,曾某终于回国了,为了弥补多年对杨某和儿子的亏欠,他在同年6月22日-24日,陪着杨某和儿子到多地旅游,期间一起入住了民宿和酒店,且住在同一个房间内。 6月24日凌晨,曾某趁着儿子入睡时,与杨某发生了关系。 然而当天一家人回到白云区的家里后,杨某突然报警称遭到了曾某的强 奸。 警方从杨某的隐私部位提取到了曾某的STR分型,于是认定曾某的行为涉嫌强 奸罪,并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一共拘留了14天。之后,曾某被取保候审。 直到2025年的时候,曾某突然就出国去了。杨某质疑警方在曾某取保候审期间,放任其去国外的行为违法。 那警方是否违法了呢?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第1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但是被取保候审的人因为工作、学习、就医等正当合理事由,需要离开居住的市、县的,由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也就是说,只要派出所负责人批准,曾某是可以外出工作的,但不能出国。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第2项规定,中国公民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不准出境。 不过,曾某出国并不是在取保候审期间。 根据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杨某的儿子明确表示当晚与父母同住一屋时,并未听到母亲的求救声。 警方这边除了在杨某的隐私部位和内衣上发现了曾某的STR分型,并未发现杨某的身体上有任何的伤痕。 检察院认为,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根据现有证据,只能证明曾某与杨某发生了关系,但无法证明曾某对杨某实施了暴力、胁迫等手段。
更何况,杨某都与曾某一起外出游玩,也多日同住一个房间,虽然二人并非合法夫妻,但也无法认定二人发生关系违背了杨某的性意志。 最终,检察院认定杨某举报曾某强 奸的证据不足,故对曾某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 之后因为取保候审期满,在2024年7月25日解除了对曾某的取保候审措施。 曾某是在2025年出国去的,所以并不是在取保候审的期间内。 因此,警方这边并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程序都是合法的。 最后,通过警方的调查来看,曾某这边是不存在犯罪行为的,反倒是杨某这边,她可能存在诬告陷害曾某的行为。 目前,警方表示会继续对杨某做好释法工作。如果后续有新证据能证明曾某存在犯罪行为的,依然会追究曾某的刑事责任。。 : f% t) C& c1 }; ~/ _8 F+ f;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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