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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悬铃 文/图)上天猫买茅台,结果买到的168瓶茅台和五粮液全是假酒。昨天,一名酒类管理站工作人员与天猫公司对簿公堂。
j' _/ c6 v7 B$ e9 J 原告起诉称,天猫作为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要为商家售假担责,还要“退一赔十”,支付133万侵权赔偿金。
! C4 G5 [! K9 ~; Y, J 商家售假,天猫要不要赔?公职人员买假酒能否索要十倍赔偿?昨天上午9点,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假酒引发的索赔案。针对两大焦点问题,双方当庭激辩。
& T. |! d; a( L0 {0 C4 f 事件:酒类管理员买了13万假酒" b+ J( S n; f2 A
“卖家售假,天猫有责!”原告朱先生在法庭上说,他在天猫商城连续购买了3批168瓶名酒,总价高达13万多元,结果竟然无一瓶真酒。% h) S0 g/ n3 I) P
朱先生今年40岁,他是酒类流通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前年5月份,朱先生向天猫商城的泰鼎百兴酒类专营店网购了96瓶53度贵州茅台酒,每瓶单价865元,合计总价83040元。
5 O" h* F7 C6 _+ s! J3 B. q5 c 但是,购酒一周后,朱先生收到这批货物当场开箱检查,发现这些茅台全是假酒。随后,朱先生立即拨打110电话求助。数天后,警方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对这批酒进行真假鉴定,经酒厂鉴定,这些茅台酒全是假货。
& v8 N8 A z; ^3 p 前年6月2日,朱先生第二次上天猫买酒。这一次,他换了一个商家,转向天猫商城的客惠源食品专营店购买了几箱五粮液酒和茅台酒,总计50016元。
& k) D5 ?. ]7 b4 L 但是,几天后朱先生收到这批酒,发现又是假酒。; Q+ o- ]7 v# j& S/ H
事后,客惠源食品专营店返还了朱先生购买假五粮液的钱,但余下的购买茅台酒的2万余元至今未还。
" s4 q- H- w( {4 s7 E2 c 焦点1:商家售假,天猫要不要赔?
" T3 ?8 S7 f* c D% t! ^% o 近日,朱先生为此状告天猫,要求天猫为商家售假承担全部责任。“我花了13万多元,却没买到一瓶真酒,可见,天猫商城没有尽到法定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朱先生在法庭上说,纠纷发生至今已一年多,天猫没有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没有提供商家有效信息,造成他维权困难,侵害了他的生命健康与财产权利,依法应当“退一赔十”。0 n, y' h* O7 y* S
昨天庭审,天猫公司法务部的两位律师出庭答辩。针对朱先生的诉求,天猫公司称,天猫公司仅是网络交易平台,不是售假的商家,并没有实施买卖或侵权行为,因此索赔应找商家,天猫并非本案适格的被告。$ z4 h0 O; }( n; j9 g& ~. v
阿里巴巴集团公关部杨敏婷表示,在商家入驻天猫平台时,天猫依据法定义务对商家入驻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消费者投诉后能向消费者提供涉案商家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故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6 l) n! ~/ C9 L# W
焦点2:公职人员,能否索赔百万?) ]9 F3 g6 q2 D' h" V. q" h
天猫公司的律师还当庭指出,原告朱先生并非普通消费者。经查证,他是一名酒类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具有酒类流通行政管理职权、发行市场监管职责。8 p; K+ D' d- \4 t
天猫认为,朱先生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利用专业知识,知假买假,以此谋利。因此,朱先生的行为不应受到消费者保护法保护。: V t0 u( f3 C& i* @9 E
不过,朱先生反驳说:“我是酒类管理站工作人员,但也是一名消费者,并没有法律规定我买到假酒,就只能吃哑巴亏。”- M; J( \1 T0 Q) `; X
朱先生说,他并没有利用职权之便,售假的商家和天猫公司都在他管理的辖区之外。
$ ^: t ^2 M: b z' v' [* R 昨日,法院没有当庭宣判,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据海沧法院介绍,这起案件,也是海沧法院参审团参与审理的第一起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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