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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深夜家中死亡,被伪造成工伤骗100万补助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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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企业员工深夜在家不幸死亡,本是一桩令人痛心的意外,却被心怀不轨之人包装成工伤事件,妄图骗取上百万元补助金。然而这样一出精心策划的骗保戏码,最终在司法面前原形毕露、彻底破灭。2025年9月2日9时许,永嘉县刑事审判大楼公开审理一起诈骗工伤基金未遂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系全省首例诈骗工伤基金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的案件。
2023年3月的一天深夜,永嘉县某鞋业公司47岁的职工高某在出租屋内突然昏迷,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出院返家途中离世。没想到,这起非因工死亡事件,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的一个歪念头,走向了歧路。
原来,事发当晚韩某经人介绍,结识了专门从事工伤代理的“黄牛”朱某。朱某向韩某提议,称只要将高某的死伪造成“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就能帮忙成功申领到超过百万元的因工死亡补助金。事成之后,朱某抽取10%作为“提成”。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韩某与朱某一拍即合,决定合谋骗保,并说服高某的家属及其他公司员工,共同编织谎言。
他们统一口径,隐瞒高某真实的发病时间和地点,制作虚假的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材料后,向永嘉县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而这一虚假申报在工伤认定办案人员深入细致的调查过程中被识破,骗局未能得逞。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作为犯罪主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伙同虚构事实、伪造材料,企图欺骗工伤保险基金,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虽然最终欺诈国家社保基金未遂,但朱某已经着手实施诈骗犯罪,只是由于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等判处朱某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此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某、死者的妻子潘某、兄弟高某、工友涂某等六人,根据情节不同分别被永嘉县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6-8日不等的行政处罚。
【法官说法】
司法“零容忍”,犯罪未遂也受惩
“工伤黄牛”利用企业和家属对政策程序不熟悉以及对高额补助金的渴望,从中蛊惑牟利,是违法犯罪的重要推手。企业和劳动者家属必须保持警惕,切勿轻信此类“代理”,更不能参与合谋,否则将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犯罪未遂同样难逃刑责。只要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同样构成犯罪。国家司法机关对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既遂未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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