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禁毒”公众号6月17日消息,一男子走私购买管制药品,想对周围女性下药,被抓后竟称“是给老婆用,自己人应该没事吧”……
经审讯,该男子表示,因沉迷色情网络,出于好奇购买。他还称,妻子现在已经怀孕7个多月,认罪认罚求轻判,不想错过孩子的出生。 近日,被告人因犯走私毒品罪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种人简直丧尽天良!自己沉迷色情网络不说,还想对无辜女性下手。就算是为了给老婆用这种荒谬的理由,也掩盖不了他的邪恶本质。法律就应该严惩这种败类,让他在监狱里好好反省!
也有网友认为,真是令人发指!妻子怀孕七个月,他居然还有心思干这种坏事。孩子出生后有这样的父亲,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法院判得对,这种人就不能轻饶,应该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那么,该男子声称购买迷奸药是给老婆用,这种说法在法律上能否成立呢? 这种说法在法律上绝对不能成立。迷奸药属于国家管制的毒品范畴,任何非法购买、使用和销售行为都是违法的。 无论该男子声称用于何种目的,都不能改变其非法购买管制药品的本质。
法律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该男子的辩解纯属狡辩,无法为其罪行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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