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消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唐一军利用担任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波市政协主席,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唐一军去年4月2日在任上落马。他1961年3月生,山东莒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自1977年7月参加工作到2017年调离,唐一军曾在浙江省工作40年,历任舟山市委秘书长,舟山市委常委、秘书长,浙江省纪委秘书长,浙江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等职。 2011年1月,唐一军任宁波市政协主席,2016年4月任宁波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当年8月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2017年,唐一军离开浙江任辽宁省省长,2020年任司法部部长。2023年1月,唐一军任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直至被查。唐一军还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去年10月,唐一军被“双开”。根据中纪委的处分通报,唐一军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 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组织意识淡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帮助亲属承揽金融业务; 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 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 毫无纪法观念,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公司上市、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唐一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今年1月播出的反腐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披露了唐一军腐败的细节。专案组调查发现,唐一军违纪违法问题的突出特点,就是通过妻子实际控制的公司,用市场活动掩盖腐败行为,利用“一家两制”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唐一军的妻子实控投资的公司达34家,其中党的十八大以后成立投资的公司还有15家。这些贿赂主要都是通过获取原始股上市收益等虚假的市场行为收受的,这些行为表面上看很合法,实际上都是打着市场行为的幌子,大搞权钱交易。
唐一军的妻子宣敏洁多年从事金融、财经工作,曾在国企担任高管,2005年下海经商。很快,就有不少商人老板主动找她合作。“我不光是把他们的请托转告唐一军,我还会引荐其中一些人跟唐一军认识。”
. D3 Z9 c, E. V/ w% U; b8 b宣敏洁下海后的第一桶金,靠的就是唐一军的权力。当时,唐一军在宁波担任市委副书记,一家企业和宣敏洁的公司合作开发一个房产项目。所谓合作,方式是宣敏洁不需要投一分钱,只需要让唐一军给相关部门打招呼,为该项目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等事项提供帮助。事情办成后,宣敏洁的公司以退出项目、股权对价为幌子,获利500余万元。零投资就坐收巨利,这让唐一军夫妻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唐一军明知妻子实际控制多家公司,却不按要求申报、整改,反而用各种手段遮掩。 调查发现,唐一军夫妇在接受利益输送的方式上也是煞费苦心,每一笔受贿都用不同形式的经营活动来包裹,将腐败行为和正常市场行为混杂在一起。 2012年到2017年,一家科技企业将宣敏洁控制的一家小公司陆续并购吸收,并购后宣敏洁实际持有了该企业的450万股原始股。这家科技企业实力和规模都远高于宣敏洁的企业,并购目的是下一步借助唐一军的权力资源,帮助公司上市。唐一军利用职务影响力,向有关领导干部打招呼,为这家科技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提供帮助。该企业成功上市后,宣敏洁多年前获得的450万股原始股价值飙升,收益达4000多万元,巨额利益输送就这样假借市场路径完成。 最终面对镜头,唐一军忏悔道,“看看我的所作所为,我真是无颜面对、无地自容”。 在唐一军之前,还有两名司法部长也已落马。分别是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任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以及2005年6月至2017年2月任司法部部长的吴爱英。 ' T$ R3 `: g0 L& `8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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