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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据福建高院消息:2019年9月陈某花200元在姜某某处买了一只猫,取名“金宝”。之后,两人常常沟通成了好友。期间,姜某某多次卖给陈某猫粮、皮肤药、耳药等宠物用品,还送“金宝”打疫苗等。2020年7月,陈某提出想加宠物医生的微信。姜某某告诉丈夫纪某某要骗陈某钱款,并要来一个微信号,将昵称改为“宠医”。2020年7月至2021年9月,姜某某冒充宠物医生,期间,多次虚报高昂费用、夸大猫的病情、虚构检查治疗,向陈某索要治猫费用。为了将“金宝”治好,陈某不仅花光了存款,还借起了网贷。据统计,陈某先后向姜某某支付“金宝”治疗费用共计263207元,但实际治疗费用仅20000元。随后,因陈某无力支付,暂停治疗。但姜某某谎称宠物医院合伙人要退股,无法再给优惠价,并称资金不足要求退还之前优惠的费用,承诺会重新返还。骗取陈某109300元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2022年4月,陈某家人发现陈某被骗要求还钱。姜某某、纪某某退还10000元后未再还款。经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行为均已经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姜某某、纪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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