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20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单身父亲为求解脱捂死3岁脑瘫儿子 获刑15年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6万

稿子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27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16 15:4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来源:北京晨报

 “看见他那么痛苦,我心里不是滋味,就想帮他有个了断,然后再判我个死刑,我们爷俩都解脱了。”26岁的年轻爸爸程亮因女友离家出走,自己不堪抚养脑瘫儿子的重担,竟狠心亲手把年仅3岁的儿子捂死。日前,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发 “临时女友”报警

  此案缘于程亮网上征来的“临时女友”报警。2014年5月25日晚,小丹网上聊天时遇到一男子,对方称打算找个“临时女友”来糊弄要来北京的父母,小丹决定“应征”。二人如约见面谈细节,不过面对男子邀请去家里谈的提议,小丹心存顾虑,男子主动说自己家里还有个孩子,让小丹放心。二人当晚聊到深夜三点,其间,睡在小床上的孩子还不时翻个身。

  第二天下午,小丹应对方要求到达男子暂住地,她坐在床头玩弄手机,男子突然说自己把孩子给闷死了。小丹起初不相信,男子随即掀起小被子,小丹看到孩子面色青紫,身上也没有血色,摇晃孩子也不动。小丹见此情景十分害怕,遂借口称要先回姐姐家吃饭,借机前往附近派出所报警。

  回顾 独自照顾脑瘫子

  经审查,男子程亮,1989年出生,在海淀区一家游泳馆打工。面对民警的讯问,程亮很快承认自己将亲生儿子掐死的事实。

  程亮讲述,他2009年从老家来北京打工,认识女友后同居,2010年9月,女友生下儿子小强,因生产时孩子窒息了10多分钟,所以留下脑瘫后遗症。小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饭喝水都要喂,也不能走路。女友因此辞掉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2014年春节后不久,女友因无法忍受现在的生活,扔下孩子回了老家。

  此后孩子奶奶有时过来搭把手,大多数时候还是程亮自己照顾孩子。而因为女友产子时年纪太小,无法领结婚证,因此孩子也一直没能上户口。

  事发 突然想了断儿子

  案发前一天,一个人带孩子深感苦闷的程亮在网上以“招女友”的方式将女网友小丹约到家中,向其倾诉心中苦闷后感觉心情好了很多。

  第二天程亮给儿子喂水时,孩子不小心呛到。案发后,程亮供述称,自己“看到儿子痛苦的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想想生活那么不幸,突然想了断儿子”,于是他用手捂住孩子口鼻,“我就想帮他有个了断,然后再判我个死刑,我们爷俩都解脱了。”程亮供述称,整个过程孩子没有哭闹挣扎,眼见儿子没气了,心有不忍的他曾试图给孩子做人工呼吸,却依然没有挽回孩子的生命。

  事后,程亮一时纠结是否去自首,于是又把小丹约出来道出实情。小丹陪着他商量如何处置孩子尸体,其间,程亮曾把孩子尸体装进一个大旅行包,打算天黑后去郊区埋尸。随后小丹说回家吃晚饭后就回来,没过多久,他下楼接小丹时被民警抓获。

  庭审 孩子生母代求情

  案发后,程亮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通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辩护人。庭审中,程亮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未提出异议,但辩称自己并未打算处理儿子的尸体,且准备晚一些去自首,他知道小丹会报警,却依然留在家中,自己的行为构成自首。

  案发后,法院也同孩子的生母取得联系,告知其作为被害人的近亲属在法院审理期间的诉讼权利。得知事情经过后,孩子生母十分伤心,不过表示没必要再搭上程亮的命,同时表示不向程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交书面意见,请求法院对程亮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亮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及本案的具体情节,可依法对程亮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程亮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6 v* Q9 @/ s/ f- m: d
) `4 N0 c# a5 l6 m& g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5 12:35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