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17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422.95万元无人认领!云南一地警方公告:依法上缴国库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稿子

20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119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8-10 16:16: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8月8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无主财物处理决定的公告》,详情如下:
  2016年3月16日,我局依法对“2016.3.16”赌博案刑事立案。经侦查,境外缅甸小勐拉宝石厅赌场通过缅籍人员玛卡东、吞吞文、貌埃朗勒、也蕾、云娜等5人在国内银行开设的7个账户,为中国公民参与赌博提供赌资地下转移支付渠道,锁定并冻结涉案资金395.6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涉案银行卡冻结资金(含孳息)共计:422.95万元人民币。
  为及时查找7张涉案银行卡资金所有人及资金流水关系人,我局于2024年2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布财物处理公告,要求涉案资金所有人(含资金转入上述涉案账户的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财产合法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与办案民警联系或到我局办理认领款项事宜。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告期限届满,上述资金仍无人认领,现我局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上述冻结的422.95万元人民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将其登记后上缴国库。
  本决定书在我局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机关的无主财物处理行政决定不服,上述资金合法权利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先向芒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六个月内向芒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无主财物清单

5 e! U6 p9 G. |7 O" R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1-9 12:35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