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 金丽慧:婚介机构的监管工作,它绝不是一个部门能够单打独斗的工作,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网信、通信管理局在制定合规指引的过程当中,每一个部门都是合力地在推进,也希望上海能在全国先行先试先迈出第一步。首推婚介合同冷静期退费制度& M6 g* r0 i5 T( Z: m; Y, Q/ `. b
% \. H; G6 V, Y- \# X上海出台的这个《指引》,虽然是针对经营者的规范,但实际上却针对行业内的焦点问题给出了解决办法。《指引》首次推出了3—7天冷静期退费制度。0 Y1 u, K* T3 G
% n! L' K$ Z" T; _9 U* x3 i《合规指引》提出,3—7天冷静期内,征婚者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婚介机构一般应退还除已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外的全部费用。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 金丽慧:退费问题一直是婚介行业的一个焦点问题,有很多的消费者可能说我一下子冲动消费,购买了几万块钱的服务费用,但是我还没过24小时,我后悔了,想要退回退还费用,但很多时候婚介机构可能是以违约责任要扣除30%的违约金,这样可能是一个显失公平的问题,所以我们想要面对这个问题,就提出了3—7天的冷静期。+ o0 Z. N1 P8 V# f3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