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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了孩子读书在南充市内买了一套住房。现在孩子上大学了没有入住却每月收取我6.5的垃圾处理费,无人入住,没有产生垃圾,何来处理费?有网友曾在论坛上质问过“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油燃气公司回复“我司仅为垃圾处理费代收单位,严格按政府相关通告执行,仅低保户可以免”。这句回复实在是雷人,中油燃气公司我个人理解为”不管你住不住,老子就要薅你羊毛,除非你莫钱。人没有入住何来垃圾费?当时通告“三、征收方式(一)居民户征收方式。由税务部门委托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在收取燃气费时一并收取垃圾处理费。”我的燃气费为零,表明没有收到我的燃气费,又为何要强行收取我的垃圾处理费呢?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典型的霸王条款,钻字眼,不管“三七二十一”老子只管收钱的不要脸行为实在可耻!现请: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对市民公开答复没有入住的住房没有产生垃圾费何来垃圾处理费一说进行公开答复!!为人民干事是天职、不干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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