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3日下午5点左右,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某派出所接到报案,对方称自己一位女性朋友被初中同学骗到了宾馆,对方意图不轨,而她脱不开身,请求警方立即前往解救,警方一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赶往事发地点。 3 X5 B) N2 A! P门被强行破开以后,里面确实有一男一女,男子稍显慌张,而女性则松一口气,不过由于男子衣衫不整,女子也刚从浴室出来,只披着一条浴巾,难以判断这是不是男女朋友之间的温存被人误会以后报的警,于是开始对两人问询。$ i$ B! G5 t. u!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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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口咬定两人就是男女朋友,还十分情真意切地跪在女子脚边,问她为何要这么陷害自己,女子则憋红了脸,企图摆脱男子意图抱大腿的手,坚称两人并不是男女朋友关系,自己是被他骗到这里来的,还差点就失了身......
由于两人各执一词,警方只能从其他证据入手,在查看了两人的聊天记录、请人检查女子的身体、调取了监控视频、走访了左右的房客以后,发现两人之间的聊天内容确实生疏,而且时间不长,没有一点男女朋友之间的亲密,更没有男性女性之间的暧昧。 6 A, y/ }) m8 z9 a) W$ N3 w9 [5 _" B% z2 S( h
此外,女子的身体上,比如颈部和手部有一些抓挠的痕迹,显示出她曾经做过挣扎,左右房客也表示隐隐约约听到过一些喊叫的声音和求救的声音,如果没有侵害行为的话,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求救,因此警方认为该男子确实构成犯罪,属于QJ未遂。 ! [( a. W: V* ?% e3 u8 H+ D. Z# [: }7 H. ]6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