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在陕西某地发生了一件啼笑皆非的事情,而事情的起源就是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近日,陕西某警方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被一女主播诈骗,警方迅速进行排查,并将该女主播请回派出所协助调查,甚至把钱款都追回来了。但是这笔款项没有返回给报警男子,反而被警方没收了。
对此,该名男子表示很痛心,觉得自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 x( t& c3 x/ M5 W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李某是陕西的一名女主播。一次,她注意到有一名男子总是在直播间给她刷礼物。而且自己的每一场直播这名男子都不缺席,简直就是直播间的里捧场王。 自此,李某也开始慢慢开始关注这名男子。从直播间公开的调侃到私下加了联系方式,李某和该男子频繁地进行交流。 也得知原来该名男子从自己直播开始就关注她,从未落下她的一场直播,送礼物这些也只是想得到李某的关注。很显然这名男子成功引起了李某的注意。
就在两人越走越近决定网络奔现时。男子突然和李某提出,希望和李某发生更密切的关系。 李某心知肚明该名男子所提何事,所以在男子提出如果发生了关系,可以给予一定的金钱补偿时,李某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到了约定的日子,李某如约和这名男子见面,事情也按照他们所约定的那样发展。李某收到了男子转来的19万元。 但是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男子就以李某诈骗为由向其追讨回这笔钱,李某对也是一头雾水,坚决不肯返回。 后男子一气之下便报警了,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警方将女主播请回来协助调查时,并确认了款项的相关信息后,作出了没收这笔19万款项的决定。 而男子也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而被行政拘留。
该案件一出也引起了社会热议,很多人认为双方是基于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而且也男子一开始也是自愿给予十九万给女主播的,这不是就是赠予吗?送出去的东西还能有要回来的道理? 1.首先,报警男子和女主播之间的金钱往来并不属于赠予。可能大家会认为他们之间是属于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发生关系,男女朋友转账是很正常的。恋爱期间的金钱或者财物的来往,属于赠予还是其他要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假如女主播和报警男子真的是属于男女朋友关系,他们之间的金钱财物来往是为了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予,还是借贷或者是其他关系,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如果其在转账过程中注明了款项用途则按照其注明的用途来认定。 如在纪念日或者是特殊的节日而进行转账可以视为无偿赠予,转账金额有特殊意义的,如1314或者520等表达爱意的金额的也可以视为无偿赠予。 在本案中,且不说二人是否属于恋爱关系,而且在见面前两人已就这笔钱财进行了约定,如发生关系就给钱,给钱就发生关系,所以在本案中,该笔款项不属于赠予。 2.也有人会说,报警男子和女主播双方都是自愿发生关系,虽然给了钱,但是只要没有违背任何一方的意志就是合法的。本案中,双方确实基于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这并不违法。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双方发生关系后的给钱,并不是赠予,而是属于男女双方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为目的发生性关系,属于嫖娼行为的一种。该行为违法了治安管理相关条列,将予以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而卖淫嫖娼的这笔款项是属于违法所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所有的违法所得都必须被没收。 所以在本案中,报警的男子非但没有追回自己的十九万,这笔款项反而被当成了违法所得被没收了,而男子与女主播的这一行为也因为涉嫌嫖娼而被拘留了。直播这种网络形式近几年是越来越流行,对直播的法律规范也在慢慢健全完善,也需要加强对直播平台的监管,同时也警醒在线冲浪的各位。 直播能够为我们提供乐趣,是打发时间的一个途径,但是直播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的场所。面对网上的陌生人,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同时也应该提高安全意识,谨防踏入网络诈骗的圈套,防止上当受骗。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d4 b8 o+ d* N. S9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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