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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网讯(特约记者 邓鹏)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罪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8 |/ B X! _5 k# a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何某某虚构“吴双(女)”的身份通过陌陌认识被害人岳某某,在与岳某某聊天过程中,其谎称自己患有抑郁症需要钱治疗,骗取岳某某钱财。后何某某又虚构其有一个姐姐“叶萱(女)”,谎称“叶萱”为公安局辅警,将“叶萱”介绍给岳某某,并冒充“叶萱”与岳某某“谈恋爱”。何某某以治病、考试、谈恋爱等借口骗取岳某某人民币共计64892元。
$ U- I* W* S$ l8 }# ?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结合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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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0 Q3 D! Y- R 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达,便捷的交友聊天模式能让两个陌生人迅速热络起来,也能成为黑心诈骗的伪装,不法份子利用网络平台,以交友名义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广大人民群众网络交友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网线的另一头很可能并不是你的真命天女,甚至是“他”而不是“她”,对对方的身份要多加核实,对于长时间以各种理由拒不见面的网友一定要多加防范,切勿轻易将自己的身份信息提供给对方及轻易向对方转款,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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