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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6 P. K. X. I1 D' A7 T* h各位主管部门领导,我是江阳区江阳中路46号楼3单元601号居民。我们这个小区目前已有不下30年的使用年限,一共三个单元(错层式建筑),如2单元7层,3单元6层,每个单元一层两户,而楼顶有一户为平台,是公区楼顶方便大家晾晒。但自从楼上业主柴某某(2单元702号)侵占2单元公共区域楼顶平台并违建楼顶花园占为己用后,这也导致了我们家承受着只要下雨,天花板就多处漏水之苦长达数年,简直就是小雨小漏、大雨大漏,且墙面损毁无法修补。我们也多次找对方沟通,但均无效,这让我们的生活多年来真是苦不堪言。 直至最近听闻泸州市政府出资出力帮助老旧小区解决破旧问题,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衷心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可以为民考虑、为民做主、还民公道,解决掉这个多年以来侵占公区楼顶平台占为己用并导致漏水祸害其他业主的问题。让每一位生活在老旧小区的居民也可以享受到我们国家现在国泰民安的幸福,谢谢。8 b( X9 [) I! }7 e; A! m;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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