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发生一起匪夷所思的奇葩网恋!2017年底,某交友软件上,男子张某认识了女子叶某。频繁聊天之下,两人互诉衷肠,确定了恋爱关系。不知是何原因,两人并没有线下见面,都是网上视频聊天。 相处半年之后,噩耗传来,叶某的亲属告诉张某叶某刚因车祸去世不久,希望张某节哀顺变。由于张某对叶某十分痴情,并没有删除其联系方式,偶尔也跟叶某的亲属聊天。
没过多久,叶某的亲属带来一个好消息,说是在街上遇到了跟叶某长相及名字均相同的女子,还要到了新叶某的联系方式。张某自然十分欢喜,也要到了新叶某的联系方式。 就这样,张某又开始跟新叶某聊天。聊天过程中,新叶某竟然说自己实际上就是叶某,复活的过程中得道成仙,现在已经是无所不能。虽然理由过于离谱,张某偏偏对叶某用情至深,对新叶某的说辞毫不怀疑。 之后从2018年到2022年,新叶某陆续以各种理由向张某要钱,张某照单全收,共计转账486万元。张某数次提出与新叶某见面,均被拒绝。张某醒悟过来选择报警。 原来,新叶某和叶某的亲属都是叶某一人假扮,现年39岁的叶某一直安然无恙。叶某对自己诈骗的事情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当地警方抓获。 一个真敢编,一个真相信,这也是没谁了!难以置信之余,大家估计最好奇的就是张某怎么能挣到这么多钱?这个报道中没有介绍,我们也无从得知,但可以肯定是张某已经损失惨重、人财俱失!我们来看看叶某可能获刑多少年?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叶某利用张某对自己用情至深的弱点,编造不存在的理由,向张某索要钱款。张某基于信任没有怀疑叶某的说辞,实际将钱款支付给了叶某。叶某的诈骗行为完成。当张某后续联系叶某见面被叶某拉黑时,叶某非法占有张某钱款的主观想法得以显现。所以,根据前述事实及定义,叶某构成诈骗罪没有疑义。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广东地区规定,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本案发生在广州,按照前述规定,叶某诈骗张某486万元,在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而广东高院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所以,根据前述规定及叶某诈骗的金额,她的量刑起点在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之间。而前述《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同时规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50万元不足2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50万元以上,可以增加三年以上刑期,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像本案中,叶某诈骗张某486万元,减去50万元,等于436万元,超过250万元以上。所以,叶某的最终量刑可能在13年至15年有期徒刑以上。本案的发生实在令人心惊,也值得我们警惕,对于网络交友还是要慎之再慎,涉及到金钱往来,一定要在确定对方真实身份下进行,切莫可将自己的金钱随意处置,否则到头来只有后悔的份!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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