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沙某住在湖南长沙。2018年4月左右,沙某与丈夫谭某认识了愿意从事卖淫的女子唐某。三人约定,由沙某等人通过网络招嫖的方式为唐某介绍嫖客,卖淫所得由沙某与唐某六四分成。 此后,沙某使用唐某的生活照及身份信息在“玫瑰情人网”“陌陌”等网络平台注册账户,用这些账户联系嫖客。几人商量后决定,让唐某在卖淫时用血块假装处女血,以此提高卖淫价格。 2018年5月,沙某又用唐某的生活照和个人信息注册的微信,添加了男子丁某。此后,沙某等人以唐某的身份与丁某聊天,谎称是湖南女子学院的学生,想找人谈恋爱并希望获取一定的物质帮助。沙某还为唐某伪造了一张身份证及湖南女子学院的学生证。 同年5月底6月初,沙某安排唐某与丁某在湖南长沙见面。唐某与丁某见面后发生了性关系,期间唐某使用了血块冒充“处女血”,谎称是“第一次”并取得了丁某的信任。此后,沙某、唐某等人多次以交学费、生活费、学英语、学驾照、还家庭债务等理由骗取了丁某11万元现金,丁某还给唐某购买了手机、电脑等物品,价值约2万元。 女子数罪并罚被判刑6年半:事发后,沙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以上犯罪事实。2019年11月6日,沙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津市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被逮捕。判决书显示,经查2018年4月左右至2019年8月期间,沙某等人通过介绍卖淫共非法获利约7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沙某丈夫主动退赃30万元,沙某则赔偿了丁某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湖南津市市法院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沙某伙同他人介绍卖淫,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且情节严重。沙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因沙某系自首,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罚,其赔偿被害人丁某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其退缴了部分介绍卖淫的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津市市法院判决: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1万元;被告人沙某介绍卖淫违法所得70万元,予以追缴。 2011年12月19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武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诈骗一案。 经查:2010年11月12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张某某指使同案人邓某某打电话给被害人沙某某,由同案人邓某某冒充湖南文理学院美术系大二学生李娜,谎称“家中奶奶生病,需住院手术,手术费还差6000元,若能资助,愿将自己初次性交作为回报。”尔后,在常德市城区湖南文理学院后门处骗得被害人沙某某人民币6500元。同案人邓某某将所骗赃款交予被告人张某某后,已共同挥霍。 2010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某指使同案人邓某某采取上述同样方式和理由打电话联系被害人马某某,后同案人邓某某在常德市某酒店客房内冒充“处女”与马某某发生性关系后,骗得被害人马某某人民币1200元。尔后,赃款被共同挥霍。 2010年12月3日,被告人张某某指使同案人邓某某以同样方式和理由打电话给被害人芮某某,后同案人邓某某在常德市紫艺茶楼骗得被害人芮某某 人民币6000元。后赃款被共同挥霍。合议庭根据以上犯罪事实情节认定被告人张某某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9年,据外媒报道,亚马逊印度因售卖一种名为“初夜血”的胶囊产品,遭网民狠批。 这款具有争议的产品名为“i-virgin”,由一颗颗小胶囊组成,为一种注有红色可溶粉末的胶囊,可塞入体内,供需要的女性买家假装处女之用。
商家声称该产品为“高质量的血液粉剂,无毒无副作用,无需注射或手术,简单快速方便”。一盒售价3100卢比,免邮费,约合人民币312元。 亚马逊印度被指控通过销售帮助人们在结婚第一夜伪装成处女的产品,从而支持该国多个世纪以来的禁忌。在印度的某些地区,通过处女检查被视为生死攸关的大事,新郎的亲戚会在新婚夫妇洞房之夜后检查其床单。 但是该产品却遭到网友狠批: ·从卖书到卖这种产品,亚马逊真是走了很长一段路。进步还是倒退? ·什么鬼!谁想出来的这个产品?真的太可怕了! 目前,该产品页面已下线。 4 }# s- {8 T$ i6 P"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