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421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子醉倒在小区楼道,竟被51岁男子带回家中发生关系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稿子

1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499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3 17:06: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江苏泗阳一名女子醉酒后歪倒在某小区楼道内,51岁男子张某某遇到后将她带回家中,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张某某因此被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以犯强奸罪提起公诉,日前,中国检察网发布了相关起诉书。 中国检察网的起诉书显示,51岁的张某某居住在江苏泗阳县某小区,是一名工人。

2021年6月7日23时许,处于醉酒状态的女子谢某某歪倒在泗阳县某小区楼道的地上。居住在该小区的张某某发现谢某某后,帮助她电话联系其家人,但未果。随后,张某某将谢某某带至其位于该小区的家中。6月8日4时许,张某某明知谢某某处于醉酒状态,仍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张某某知道他人报警后,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1年6月9日,张某某被泗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22日,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某使用其他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1年8月20日,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泗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D0 Z, I# s" [. c5 R) N  N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20 02:24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