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样的经历,可以让一位女子在深更半夜,惊慌失措? 是什么样的遭遇,可以让一位女性放下自己的尊严,赤身裸体的出现在大街之上?
跑入店中求救的女子 2019年5月15日的凌晨4时22分左右,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皇岗上围一村的一家24小时便利店当中,冲进来一位身无寸缕的女子。该名女子全身是血,神色慌张,并且在进店之后一直大呼“救命”。
求救的女子 店主看到此情形之后并没有嫌弃和冷漠对待这名女子,而是迅速的拿出衣物为其遮盖身体以避免不雅和尴尬。同时店中的另一名男子也从店中拿出了拖把将地上的血迹清理干净。 当这名女子情绪稍作稳定之,店主才得知她是因为在家中遭到了丈夫的家暴,所以在无奈之下才逃脱出来,希望能够寻求帮助。
女子在等待中我国古代著名思想家孟子有一句名言“无羞恶之心,非人也”。从小就接受良好教育的我们又怎么可能无缘无故的去做“裸奔”这种羞耻之事呢?能够让一位身心健康的女子放下自尊,放下面子,放下羞耻心,在没有穿着任何衣物的情况之下毫无顾忌的走上大街并冲进便利店求生,侧面反映其丈夫家暴行为的残暴程度。
店主正在给女子穿衣 女子称希望店家能够帮助报警,尽快赶到她的家中。因为女儿还留在家中,害怕丈夫在盛怒之下牵连女儿。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女子的这番话却有点让人不寒而栗!如果丈夫曾经没有对女儿实施过暴行,这名女子又如何会如此的紧张?如果她知道丈夫只是针对自己家暴而不会对女儿动手,又何必如此慌张?结合女子的语言和结论,她的丈夫极有可能出现过多次家暴的行为,并且还涉及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所以她才会流露出这样的表情和语言。 最终警方迅速的赶到了女子家中控制住施暴的丈夫,解救出还在屋内的女儿。
粉衣女士在为女子拿衣服我国《刑法》当中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重伤的刑期还将加重。这位丈夫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人民日报在11月25日曾经在全国“制止暴力行为侵害妇女日”份公布的一则调查报告,其数据让人触目惊心。全国2.7亿家庭当中有30%的已婚妇女遭受过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妇女被丈夫殴打。每年全国有15.7万名妇女自杀,而因为家暴后自杀的人占了这个整体的60%。同时还有因为在家暴过程中致死的妇女在“他杀”类案件中占40%以上。
另一人拿出揓把清理地上血迹和脏物 面对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还有一项数据却让人落泪:在面对丈夫暴行之时,所有被家暴女性需要经过被35次以上的虐待之后,才会选择报警。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美传统美德成就了中国女性谦和、宽容的品性。然而这样的宽容却成为了配偶一次又一次暴行的助虐者。 家暴没有1次,只有0次和无数次,一味的忍让只会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女性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正当的生命和健康权。
监控下略显迷茫,等待警察到来的女子 遇到家暴不需要害怕,立即报警等待警察上门,并且去医院就诊后保存好所有的就医记录,同时做好验伤报告。同时在妇联、社区、居委会的投诉材料、不再家暴的保证书也可以作为配偶家暴的证明材料,如果有施暴现场的音视频直接证据那就更好。对于多次进行家暴的配偶要坚决离婚,宽容和忍让不是他一次又一次家暴的借口。对于这样的配偶,女孩们无法保证在后续的婚姻过程当中对方会履行诺言,改过自新。 回到文中再来看这位“裸奔”的女子,其实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能够让自己的丈夫逼到一丝不挂的逃到大街之上,其实就是“忍让派”的一个典型代表。 为了这个家,我忍忍就算了! 为了孩子,我忍忍就过去了! 妻子的容忍成为了丈夫家暴的典型反面教材,提醒了我们所有人的大脑。 她是这30%当中的一员,如果家暴继续,丈夫不能得到法律制裁,那么她将会是走出这30%的人,还是成为那60%又或是40%的人呢? 9 `" }0 w/ U- G% I) a, Y,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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