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里,演员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对于刚刚大学毕业的小贞来说,能从事这样的职业,更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小贞的追求和努力下,毕业后她如愿成为了一名演员,可等待她的,并不是绚烂的舞台,而是极度想要逃离的旋涡。
见到小贞时,她和几名年纪相仿的女孩一起,准备到劳动部门维权。据她介绍,去年年底,她从网上查询得知,海口的一家“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在招演员,便到那里应聘。
小贞说,当时公司方面称,他们会安排自己到福建的分公司上班,主要工作是在舞台上走秀,工资保底收入不低于7000元。心动之下,小贞便签订了一份演员任聘责任书。之后,小贞便按照公司的安排,到福建与一名姓严的女子对接,到了指定的地点上班。可看到的景象,与她想象中的天差地别。当事人小贞:去福建的一个俱乐部里面,夜总会类型的,我们过去实际工作就不一样,过去的话上场,就上一场后,还要陪客人酒,然后再给你送花,就是钱,反正就是喝酒喝酒喝酒,就跟他实际跟我们说的不一样。在小贞的手机里,有很多名为花单的服务单号,消费金额从几百到上千的都有。小贞说,这些花单就是她们工作的主要内容。到了福建后,那里的主要工作就是通过走秀,吸引更多的客人送花,而作为交换,小贞她们需要陪喝酒。因为难以接受,小贞干了一个月后就离开了。
当事人小贞:走了之后,我的朋友就想跟我一起走,她就说我怂恿他人,影响了他们公司,就说不给我发工资,我们这三四个人都没有发工资,主要是太忽悠人了。
小贞说,她已经上满一个月,但至今没有发工资,她多次到公司讨要说法,却被公司负责人和严某拉入微信黑名单。为了查清真相,记者也电话联系上了这家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詹先生。 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詹先生表示,他们公司只负责培训演员,再介绍小贞等人到福建一家公司上班。工资也是由福建那边的公司发放。但小贞因为违反了场子的纪律,场子那边就开除她了。那么,詹先生所说的开除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随后也联系上了福建那家公司负责对接此事的工作人员严某。 严某称,小贞要走,本身她合同到期后是可以正常拿到工资的,但她临走之前把团队的三四个员工直接就忽悠带走了,影响整个的团队名誉,场地的名誉。
无论是詹先生还是严某,都将责任归咎给了小贞,表示小贞是被开除的,所以才拿不到工资。听到这,小贞坐不住了,再次打电话给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詹先生,进行对质,对方却说了句:“没有人绑着你!” 那么,小贞等人与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这份演员任聘责任书,是否能证明他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小贞等人的问题,又该由哪一边负责呢?随后,记者也陪同小贞等人来到辖区劳动部门进行反映。劳动部门表示,因为小贞等人签署的演员任聘责任书比较模糊,还不能明确小贞等人和这家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小贞等人的工资该由哪家公司发放,还需要进一步去核查。而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员工辞职属于个人选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小贞等人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进行维权。同时,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看合同是否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以及是否缴纳社保等内容作出具体约定,在合同内容模棱两可或者缺少相关内容的情况下,应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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