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出租屋内从事卖淫活动,房东应承担法律责吗? 广西柳州市融水多名租客从事卖淫违法活动,房东也被警方查了!
近日,融水警方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整治行动,突击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爱民街和民族商品街“两街”出租屋,带走3名涉嫌卖淫女子及3名涉嫌容留卖淫的房东。
行动中,城南派出所民警在爱民街某出租屋内,查获涉嫌卖淫女子石某梅。经了解,石某梅是该房屋的承租人,该房屋房东赵某长期在外地居住,就将闲置的房屋出租给了石某梅。当时,赵某并未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备,且未及时填报出租屋、流动人口等相关材料。在民警将石某梅抓获归案后,该女子对其在出租屋内开展卖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涉案的出租屋房东赵某也被办案民警带到派出所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石某梅依法处置。
此次行动,派出所民警查获3名失足妇女并带走3位出租房房东!
警方提示 : 作为房屋出租人,在享受房屋出租收益时,必须履行房屋出租的监管责任,杜绝承租人利用出租屋从事不正当行业。一旦发现承租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警方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近日,融水警方对爱民街、民族商品街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工作中,派出所民警持续走访调查时发现,民族商品街街内的一家名为“红阳休闲阁”的洗浴按摩店内存在卖淫嫖娼行为,立即组织警力查处。经周密部署、细致工作,12月8日凌晨4时许,成功将卖淫的陆某连(女,38岁,广西田林县人)、覃某林(女,40岁,广西宜州市人)和嫖娼的杨某界(男,46岁,融水人)当场抓获。
经审讯,该3人对其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3人均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杨某界曾在2018年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过,因法律观念淡薄,控制不住自身,一失足又走上违法道路,嫖娼“二进宫”。当天,其与陆某连在“红阳休闲阁”洗浴按摩店内谈好卖淫嫖娼价钱为150元人民币后,准备进行一次有偿性交易,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按照“打团伙、打幕后、捣网络、除源头”的工作思路,经过办案民警循线深挖发现,“红阳休闲阁”实为“挂羊头卖狗肉”,以洗浴按摩为名从事卖淫违法犯罪活动。该店“老板”在幕后为陆某连和覃某林在“红阳休闲阁”洗浴按摩店内从事卖淫活动提供便利,并每次从嫖资150元中“抽水”50元获利,其行为已涉嫌容留卖淫罪。目前,警方已锁定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警方提醒 城市发展不会以藏污纳垢为成本,社会进步不会以满足非法私欲为代价,心存侥幸的尽早悬崖勒马,及时迷途知返。新闻推荐: 因为出租屋有两名租客拉客招嫖,从事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整栋楼层就被停水三个月,依据是当地的村规民约。这件事情合理吗? 2020年12月7日,一张署名为越塘村委会的“通知”引起网友广泛热议。 内容如下: 接派出所通知,于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9日在你的出租屋查获张某琼、杨某雪拉客招嫖、卖淫嫖娼活动,按村规民约规定对你全幢楼停水三个月处理。 落款越塘村委会,日期为12月4日。
第一时间向广东江门鹤山市沙坪街道越塘村委会核实,上述通知属实。村委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知中提及的楼层一共是六层,均已停水。 而梨视频向楼层内的租客了解到: 目前想要用水只能是去外面打水提上来,房东称正处理此事,并称过四五天就能恢复供水。 另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一文姓村民告诉记者,村规民约中确有相关规定,此前也有类似的情况而导致停水,“一个星期左右,没有三个月那么长的”。 一位在越塘村做生意的外地人欧先生则介绍,就在三天前,他租的门面所在楼层也被停水一天。 欧先生说,他八年前来到越塘村,一直在开商店,一年前又租了商店对门一个店铺做台球生意,没有被投诉过。两个月前,他购买了新的台球桌,打球的人变多。直到最近,突然有邻居投诉夜晚扰民。“派出所介入,我保证不会在晚上10点半后营业,但村委会还是强行停水一天。” 欧先生谈到,停水并不是派出所的要求,但是村委会一名主任的态度却很坚决,让一栋楼十几户人家都用不了水。现在想白天开门,村里也会以停水相逼,没办法他只能招租。
社交网络上,网友对村委会的做法是议论纷纷。除了少数网友认为做得对,维护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外,更多的网友还是认为,仅仅因为出租房内2名女子从事卖淫活动,就要牵连到其他居民,这样的“连坐”制度不可取。 公开资料显示,越塘村委会位于沙坪街道的城乡结合部,交通方便,下辖11个自然村,户数900户出头,总人口接近3200人,另有为数不少的流动人口。 2018年6月,“鹤山发布”公众号曾刊文介绍,鹤山市城管局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沙坪街道办对越塘村开展了一次整治行动,针对市容市貌、消防安全、交通秩序、治安管理等问题,旨在更好地改善越塘居民的生活环境。
同年7月,越塘村委会发布了一份村规民约。其中,在“合作社成员的核定及其权利、义务”中有规定提到:所有出租屋主必须遵从外来人员管理守则的管理,否则对违反守则的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其产生的费用在其分配中扣除。
对于网传通知,村委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不是第一单,在越塘,我们已经按照村规民约处罚了十余二十起。” 该工作人员介绍,除了前述村规民约,2019年7月,越塘村民代表大会还通过了一项规定:凡是出租屋内发生招嫖、赌博、吸毒等治安事件,如果有“生活费”(当地的一项费用)可以扣取,就扣取房东2个月的“生活费”,如果没有“生活费”,就停水3个月。 该工作人员透露,此次停水这栋楼是6层高的村民自建房,目前可能有十几户有人居住,有的房间有人交租金但无人住,这种房间可能是有人利用此犯罪。 该工作人员还说: 我们也遭受很大的压力,收到很多的投诉,一到晚上,那栋楼周围就有十几二十个穿着暴露的女孩子站着,对在周围居住的人影响很大,此前这栋楼就发生过招嫖、赌博、吸毒等治安案件,民警赶到现场后很难上楼。我们联系不上这栋楼的房东,如果我们不停水,房东就不会和我们联系,而且到现在,只有一两个二房东和我们联系,不是房东还不能解决。和这栋楼一样,有些房东不将钥匙交给派出所,民警赶到但难以上楼,就可能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成为治安顽疾。 该工作人员表示,12月7日,村委会已经召开会议,决定让房东与派出所联系,将门禁交由派出所来管理,“停水的目的就是想让房东、村委会、派出所共同管理好那栋楼的治安和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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