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 ^1 r6 @1 e: Y1 t6 x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Q I( U7 e. V {# q B" A& h 编后:如果执法的都不守法哪还有良好的执法 环境,为什么现在“执法难”?就是因为该死的“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