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9日19许,黑龙江一男子借着酒劲骚扰超市老板娘,甚至还当着老板的面亲了老板娘的脸。面对男子的多次酒后挑衅,忍无可忍的超市老板连续捅了男子30多刀。 近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该案。 2019年9月19日19许,时年35岁的王某酒后来到梁正(化名)经营的位于黑龙江嫩江市的超市,在超市内继续饮酒。 醉酒的王某多次骚扰梁正的妻子李某,期间还当着梁正的面亲了李某的脸一口。梁正看见心里很不舒服,但因为王某喝了酒没有说什么。王某借着酒劲,还要梁正陪他饮酒,遭拒绝后二人发生了争执。 担心醉酒的王某会在家里闹事,梁正上楼拿了用来防身的刀,放在衣兜里以防万一。王某继续在超市内喝酒,见李某出门洗头,跟了上去。梁正发现后担心王某对妻子不怀好意,打电话让妻子回来。就这样,王某又跟着李某返回了超市。王某再次要求梁正陪他喝酒,在梁正拒绝后开始辱骂梁正,二人再次发生争执,随后二人走出超市。当晚21时5分,王某与梁正在超市门前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梁正将王某压倒在地时,用刀连续捅刺王某三十余下,致王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梁正得知他人报警后在案发现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法医鉴定:王某系全身多处受到单刃锐器刺击、割划作用,致多处软组织裂伤,脊柱骨裂、脊髓断裂,大量失血死亡。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正因琐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存在过错,可酌情从轻处罚。以梁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黑龙江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死者)具有明显过错,很多网友认为,他死有余辜。醉汉亲别人老婆被捅死,老公被判无期 事发在2019年9月19日,35岁的王某酒后来到梁某经营的一间超市,并且在超市内继续喝酒。王某并不是简单地喝酒,在此期间,他借着酒意,多次骚扰梁某的妻子李某,期间还亲了李某一口。 王某后面要求梁某陪他喝酒,梁某拒绝,双方发生了争执,王某被拒绝后开始辱骂梁某,随后两人发生打斗,梁某将王某压在地方,用刀连捅30多下,王某当场死亡。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梁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大家都认为,这个王某借酒作恶,梁某判重了,下面分析一下相关的法律问题。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喝醉的王某在这里面超码涉及两个犯罪,第一,调戏别人老婆并实施了猥亵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第二,酒后在超市里面寻衅滋事。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须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某一直在寻衅滋事并且有猥亵他人的行为,梁某制止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是,后面连捅王某30多刀,明显具有杀人的故意。笔者认为,梁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更谈不上防卫过当。怎么算正当防卫? 有网友可能会说,自己的老婆都保护不了,那还是个男人吗?以后别人骚扰自己的老婆,就不用管了吗?不是的,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喝醉的王某去亲了一口梁某的老婆,梁某冲上去制止将其打成轻伤,这种情形构成正当防卫,如果将王某打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就构成防卫过当。 第二个例子:喝醉的王某去亲了一口梁某的老婆,梁某当时看见也不管,在半个小时后,王某准备离开的时候,梁某越想越气,冲过将王某打伤,此时,梁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注意一下,实施正当防卫必须要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再实施相应的“防卫行为”,会构成犯罪。本案有哪些量刑情节? 据法院的判决显示,构成故意杀人的梁某,之所以判无期徒刑,是由于具有多个可以从宽处理的情节,包括认罪认罚、取得谅解、被害人过错等。 根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因被害人过错而引发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取得谅解主要有以下刑罚的减少:1、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积极赔偿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3、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写在最后 针对本案,笔者认为还是判重了,这个喝醉的王某具有多个过错,并且梁某有多个从宽处理的情节,实际上可以判有期徒刑,当然了,判多久,法院拥有自由裁量权。 很多人喜欢喝酒,喝多了之后,感觉世界都是自己的,本案的这个王某,喝醉后成功将自己送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最后提醒一下,刑法第18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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