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30日电 (邹立杨)记者30日从泸县公安局获悉,该局立石派出所近日办理了一起在微信和抖音公开辱骂他人的案件,依法将骂人者余某处行政拘留7日。 12月26日,易某(女,43岁,泸县立石镇人)到立石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网络上遭遇到他人的辱骂,并提供相应的截图。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易某提供的截图,民警发现微信昵称为“傲雪XX”的用户在立石镇某村的交通管理微信群内辱骂易某,昵称为“好得X”的用户在抖音软件上辱骂易某。通过调查走访,民警发现在微信和抖音上辱骂易某的是同一人——余某(女,47岁,泸县立石镇人)。随后,民警将余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余某对自己在网络上公开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余某因此前与易某有矛盾而怀恨在心,于是便在当地的微信群内指名道姓的辱骂易某,因易某不在微信群内,所有当时并不知情,余某也因为在群内辱骂他人被踢出了群。被踢出了群的余某更加不爽,又到了易某朋友的抖音账号下面继续辱骂易某。随后易某朋友将余某辱骂的文字和截图转发给易某。看到截图的易某倍感受到羞辱和委屈,随后收集了相关证据报警。 民警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完) 4 {. o! \8 Y/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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