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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72万买了商铺不能从事餐饮?网友投诉开发商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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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0 17:10: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 实习生 杨都)近年来,随着市民消费水平和收入的提高,小区临街铺面的投资深受青睐。但其中容易引起的纠纷,却需要投资者睁大眼。  近日,网友邹先生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投诉自己花费172万元所购买的成都市成华区桃华街45号博闻时代锦汇1幢1楼商铺不能从事餐饮的纠纷。对此,相关部门目前已进行回复。网友反映:
  买商铺后不能做餐饮,“开发商不诚信”
  邹先生留言表示,自己所购买的该商铺,因开发商安装的油烟管道不合格,小区住户投诉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到小区协调解决,现在的方案是不允许其商铺从事餐饮行业。
  邹先生对此认为不为合理。“我们购买商铺时开发商是承诺可以做餐饮,透明房产网上的信息也标明了无任何业态限制,可做餐饮,从环保局的评测报告上也写明了1栋商业楼不能从事KTV、2栋不能从事餐饮,我们的合同和房管局备案上也注明了我们的商铺是1栋。”邹先生对此认为,现在商铺业主不能做餐饮,“相当于把开发商的不诚信不作为”等让商铺业主来承担。
  对此,邹先生希望问题能得到解决。对话网友:
  “1幢变2幢”,商铺因此不能从事餐饮
  12月4日,四川在线记者联系邹先生了解到,其商铺为2017年3月份所购买,价格为172万元。“当时是看到这里的投资价值,并且开发商承诺可做餐饮,才买的这里。”邹先生表示,2017年7月收房后,陆续有该幢商铺业主将商铺出租给餐饮企业,一幢商铺10余间一度达到了近10家餐饮店。“后来因为油烟污染等问题,楼上住户进行了投诉,相关部门过来进行过检查和协调,最后通知我们不能给我们一楼商铺办理餐饮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原因是根据环评报告我们这幢是2幢,不能从事餐饮。”对此邹先生表示。两位相似商铺业主:
  从能做餐饮到不能,赔钱还承担租金损失
  当天,另有两位商铺业主陈先生、龚先生也赶到商铺采访现场。其中陈先生表示,他花了约203万元购买了该处商铺,当初正是看中该商铺可做餐饮,现在面临与邹先生相同的困难。“当时开发商给我们宣传都说的是可以做餐饮,我在透明房产网上也专门查到过其业态是‘无任何经营业态限制,可做餐饮’。”陈先生表示,现在不能做餐饮,自己的租金等损失约在1/3左右。
  另一位商铺业主龚先生表示,他所买的铺面约花了140万元,在签合同的时候,餐饮问题并没有任何体现,“开发商说,‘合同是成都市统一的范本,所以(合同)上面没有体现,但没有任何问题,烟道都是修好的,如果不能从事餐饮,我们是不会修的’。”龚先生还表示,收房后他将商铺租给了一个夜宵店做生意,营业了两个月,因为楼上住户的油烟投诉,他们无奈只能让对方退租,否则将面临10万元的相关罚款。
  “因为那个租户对商铺进行了装修,包括抽油烟机、厕所都是花钱装修了的,我们最后还赔了他两万五的损失费。”龚先生表示。 商铺业主:
  三条解决方案,希望相关部门能组织协调
  邹先生等人认为,不能从事餐饮的主要根源,在于该楼幢由“1幢”变为了“2幢”,而这让他们十分困惑。他们认为,当初从买房到透明房产网上的展示,到购房合同、备案号、现在的门牌号、城市供水合同,他们都是1幢1单元。
  但交房后有关部门对他们商铺的位置却认定为不能从事餐饮的“2幢”,并且因排烟设施不完善等而被禁止从事餐饮。邹先生等人怀疑,当初开发商涉嫌欺诈,将楼栋号“偷梁换柱”,把2幢当1幢卖。
  对此,邹先生等人提出3点他们所希望的解决方案:第一开发商退房退铺,兑现并且赔偿相应的金额;第二,按照相关要求,开发商协助完善相关手续、设施以保障开设餐饮;第三,如果整改不了、铺面也不退,要求开发商至少不低于1/3的金额返还损失给他们。
  邹先生等人认为,但目前多方联系求助无门,希望能由相关部门组织协调会,帮助商铺业主们解决问题。  记者调查:
  新物业9月入驻,称旧物业未移交相关资料
  当天,四川在线记者在博闻时代锦汇外看到仅有一家面店从事餐饮,其他商铺均为非餐饮业的商铺。此外还有几家商铺处于闲置状态,其中一间就为龚先生的商铺。
  记者陪同邹先生等人走访小区物业了解到,该公司是今年9月才入驻的新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旧物业当时并未将相关信息和资料移交,对于业主的问题,他们只能听从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走流程,目前的解决办法只能是维持原状。
  随后,邹先生等人又来到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桃蹊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此前该楼栋商业开设餐饮接到大量楼上居民投诉,涉及油烟管道隐患等问题,要解决问题,需要业主们协调物业取得楼上住户们的同意方能出具同意开设餐饮相关证件。 街道办:
  从未要求不得做餐饮,仅要求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对此,成都市成华区桃蹊路街道日前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已对邹先生的反映进行了回复。
  回复表示,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成环建评[2014]217号》文件《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博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友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桃林路5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相关条文“项目1栋社区楼内1F、1-2F商业用房,可引进饮食服务业项目,但须设置油烟烟道,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目前1栋有商铺从事餐饮服务业,均正常营业,该办从未有要求不得做餐饮,仅要求过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清洗。
  对此邹先生等人认为,现在也无法联系到开发商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完善和改造;并且关于1幢、2幢的问题,他们迫切需要弄清楚,以确保最终能从事餐饮业态。对此他们希望,能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协调。
  开发商:
  等待核实后给予回复
  12月6日,记者查询到该商铺开发商四川博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拨打过去欲核实相关业主投诉问题。接电话的女士表示她并不知情,相关情况需要汇报领导,等待领导核实情况后方能给予回复。
  对此,本网记者将继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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