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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s' \0 g" D" n前几天去长安菜市买菜,看到菜市场外面天桥下人行道放了很多电动自行车,就把自己的电动车也放那儿了,结果买完菜出来准备走的时候突然钻出来一个大妈说这是停车场,停车要收费1块5,因为去的时候没注意到这儿有人看管收费的,所以我就问她有没有收费凭证,或者能不能开发票。结果她就凶起来了,说我不要脸,1块5角钱都舍不得出balabala,随后更是打电话叫了另外2个大妈过来围着我骂。后来还闹到派出所去了,派出所说长安菜市场外面这段人行道遭长安六组的人外包给私人老板了,一直都在收费停车,为了避免麻烦,喊我赔钱了事。我听了这些不免产生疑问。
1 a; F% `+ K& W3 b1 I2 q( k7 z1:人行道属于市政工程,是所有纳税人出钱修的,长安村六组是否有权把人行道外包给私人公司变成收费停车场?" B1 }6 c+ b7 C; j+ h& q& T
2:既然外包给私人公司变成经营性活动,在收费的时候又坚决不提供发票,是否有偷税漏税嫌疑?
6 j2 N; [- I) h! c3:即使1和2都没问题,政府是否应该加强收费人员的教育管理,态度跟黑社会收保护费差不多,一言不合就叫人来围攻堵骂,这样不会影响大家对城市管理水平的质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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