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法院巡回审理赡养纠纷案 8月16日下午,青神法院在瑞峰镇尖山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四十余名村民旁听了案件审理,取得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原告方老太今年已近90岁了,老伴于两年之前过世。多年前,方老太因患疾病,全身瘫痪,大小便失禁,需要全天候专人护理。养育的六个子女中,三个子女纷纷在外地安家,留在家中的小儿子家庭经济困难。几个子女在老人的赡养问题上产生矛盾,经村委会等多次调解无效,一怒之下,方老太将六子女告上了法庭。 青神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看过案卷后多次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原、被告之间以及被告之间一直僵持不下。考虑到天气炎热,原、被告住所地青神县瑞峰镇尖山村地处偏远山区,且方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将此类赡养纠纷案件在农村巡回审理可以发挥良好普法教育意义,法官们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将庭审现场搬到老人的家门口。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双方的争议焦点落在赡养方式上,原告主张其跟随大儿子生活,由大儿子对其全天候护理,其他五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三被告同意原告意见。另外三被告则认为方老太跟随谁生活,方老太的钱便落在了谁的手里,故主张方老太轮流跟随子女生活。庭审最后,因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法官没有当庭宣判,给双方留出调处时间。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结合该案情况对旁听的村民们进行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村民们纷纷就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法官们进行面对面的咨询。 青神法院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选择典型赡养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教育子女主动承担赡养义务。通过巡回审理,将审理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现场群众零距离接触到庭审过程,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了司法宣传效果,同时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实现了便民、普法的完美结合。(鲁春燕)
" \# V) Y3 K" {7 h3 Q3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