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0 r. j: [1 ?. D5 c4 k3 d 据宿州市孔庄安置区项目施工负责人介绍,宿州市孔庄安置区工程未经过招投标直接发包给安徽枫华置业有限公司,法人杜某华为加拿大国籍。此公司在未注册、无实际资金投入,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以施工总承包的名义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签订了建设项目专项贷款资金约为7.6亿元人民币,投资兴建宿州市孔庄安置区项目。工程施工两年后的2015年12月份才补办了工程代建招标程序。同样,安徽枫华置业有限公司工程代建的同年,直接将该项目发包给安徽和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明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因未办理工程招标手续,时至今日,该项目仍属于无施工许可证的违规工地。
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国开行和农发行的贷款资金不仅必须专项用于该项目建设,而且贷款资金需直接付至项目施工单位。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枫华置业有限公司要求和施工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所有项目贷款资金到达施工企业账户后必须全额返回到安徽枫华置业有限公司账户,由安徽枫华置业有限公司分配使用。自2013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国开行和农发行已经累计发放给专项资金5亿多元,然而,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枫华置业有限公司仅向施工单位支付项目建设资金3亿多元,有1亿多元专项资金被挪作它用。项目施工人员多次上访无果,导致该项目建设资金严重拖欠,农民工上访,项目停工。本应20个月的安置区工程因资金流失拖至项目停建。 # z) R& Y, l8 I n* V" ^4 \' Q" a: \+ h V7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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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5 m) f! |: Z- ?: m! I' S5 n 另据宿州市孔庄安置区项目楼栋负责人介绍,安置区工程自2013年开工至今,已多次出现大面积停工。为此,施工企业多次向宿州市信访、房管等有关部门及宿州市建投公司反映安徽枫华置业有限公司挪用专项建设资金情况。宿州市孔庄安置区项目各楼栋的负责人希望上级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该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追回流失的专项资金,使工程顺利完工,使安置区百姓能及时入住。 & c4 O& |8 O' ^1 l “以上情况如非属实,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愿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提供更多的知情人及相关证明材料。” 安徽宿州市孔庄安置区项目各楼栋的负责人冷国才、林秀檀、李彬、胡雪齐、苑玉琴表示。(尚小丽 来源:法治与新闻)7 E' n- A k0 k"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