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何树明,男,现年72岁,汉族,住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双流镇红材村六社,务农,小学文化。 被告:李泽文,男,现年,45岁,汉族高中文化,住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双流镇红材村五社大队医生。 事情原由及经过:1、2017年九月七号那天我在李泽文家中看病,当时我自己带上的社保卡给李泽文药费,当时李泽文对我说取多少现金,我说取一百元。当时我问李泽文我的卡上面还有多少钱,李泽文说卡上面还有三百肆拾元,当时我说只取一百元。 2、2017年九月七日那天八点钟左右我有吧何家仁(次子)的社保卡给李泽文我说我的低保款在何家仁户头上,我取一百元应该,我问李泽文何家仁卡上有多少钱,李泽文说还有贰仟柒佰元,李泽文当时对我说一百元不够,我说我自己身上还带有捌拾元现金,当时对李泽文说我有贰佰捌拾元药费用不完,九月七日那天总计药费一共只用了,壹拾柒元,我的卡和何家仁的卡当时共取了贰佰元,当时药费壹拾柒元,他扣了药费只补了我本人现金捌拾叁元钱。 3、2017年十月七日我在双流镇信用社取款才发现我的社保卡上只有肆拾元了。当时我对信用社保安说我的卡上还有贰佰肆拾元,现在只有肆拾元了,信用社保安叫我十月十一日带身份证他给我打个清单,2017年十月十一日清单打出来我的卡上只有肆拾元钱了,当时我把何家仁的卡拿到信用社打了一个清单何家仁卡上取走了壹仟元,十月份农村正在收小春,2018年大春我没有时间向中央上告,当时我向当地政府谈了,我又向正直派出所谈了。 望上级有关部门关注 5 A3 B0 H# L) b- d
上述人:何树明 ) b$ F* N" K/ X# @6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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