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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圣泉水务作为一个民生垄断企业,难道就有权利提出霸王条款吗?
( |7 b2 r( s8 G, N 我在回风检察院家属院租了一套房子,由于个人原因前段时间没有住也没有用这套房子,所以水费欠费也不知道,也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圣泉水务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拆卸了我的水表两次,第一次拆卸了我交了水费后,要求我交74元的拆卸安装费才能提供水,我交了。由于平时很少用这个房子,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欠费了,圣泉水务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又拆了我的水表,我交了水费后,让她们工作人员开水,工作人员要求先交水表拆卸费,才能给我提供用水,我说:”我要用水,能不能先提供水,我当天晚点去缴拆卸费,”工作人员要求必须先缴拆卸费,不然不提供水。然后我给圣泉水务公司打电话咨询,她们在了解情况后,告诉我她们是按正常程序办的,不明白就去找她们温经理,我给经理打电话他说这是她们的规定。经向圣泉水务了解确定,只有在漏水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拆卸水表,以免给住户造成损失。
, h5 _' m7 W. I9 r9 c: } 我现在只希望相关部门及单位告诉我,欠了水费是需要给滞纳金的,那么谁规定的圣泉水务私自拆卸住户的水表并收取高额拆卸费,如果当时不缴拆卸,直接不给住户提供用水。
% p+ j9 p6 {0 Y' V5 R" ^; V5 I 作为一个垄断民生企业,就能自己规定一些霸王条款吗?为什么政府没有相关的政策及规定,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民群众,在巴中生活,起码的衣食住行都得不到保障,我们该怎么相信这座城市,我们该怎样在这座城市生存。
, Q$ ]* f* m( d& i4 i& ]7 _ 望相关部门及单位能给我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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