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传播网讯(曾敏 许鹰)“我儿子欠的账,我来还。我要让我的儿子重新站起来,堂堂正正做人”。2017年6月的一天,一名60多岁的老人来到金口河区法院执行局,做出郑重承诺,与5名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2007年,被执行人先某从事黄连收购业务,因价格浮动,加之在运输途中保管不善致使黄连损坏,分别欠下5名黄连种植户10多万债务。面对如此巨大的损失,先某不堪重负,选择了“失踪”来逃避债务。5名黄连种植户经近10年的寻找,先某均“下落不明 ”,其妻子也声称已与先某离婚,不知其行踪。万般无奈下,2016年5名黄连种植户分别向金口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先某偿还本金及利息。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先后到先某以前居住的彭山前妻家中和其户籍所在地位于金口河的其父亲家中寻找被执行人,均未找到,也未查询到财产。执行员对先某的父亲说明了其子欠款未还的情况后,其父既气愤不争气的这个二儿子又为这笔欠款寝食难安,觉得自己一家人都是清清白白做人,不能让“二娃”背负“老赖”的名声东躲西藏,最终决定由家人共同筹钱还账。2017年6月30日,先某的父亲主动与5名申请人一起相约来到了金口河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员的调解下,申请人对先老爷子的高风亮节很感动,主动放弃了部分利息请求,先某的父亲也对申请人的理解表示感谢,当场替其子支付了全部欠款。 人生之大莫过于诚信,“子债父还”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这位老父亲却守住了诚信底线,秉承了自己优良的家风传统,为社会做出了示范。虽然晚年生活也许因为支付了这笔“巨款”,在物质上有所影响,但获得了别人的尊重以及自己的心安。 2 c R U: X4 G4 m( q6 R/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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