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33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不顾行车安全 资阳一男子无证驾报废车“摇摆”上路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6万

稿子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27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3-1 16:2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四川新闻网资阳2月28日讯(龚代建 傅重虞 记者 杨颜铭)车子破损了当然要修理,可资阳一男子居然不顾行车安全,将本该报废的汽车开上路。
  2月22日下午,资阳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雁江区海峡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A2DXXX的老旧蓝色小车迎面驶来,该车的车身破损严重,行驶时不停摇摆。民警要求该车立即停下,进行例行检查,通过查询,发现该车系一辆报废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不仅是报废车,李某还是无证驾驶。”据交警介绍,该车属于李某的表叔颜某某所有,由于该车要报废,颜某某本人又在外地,就暂时将车停放在院子里,等回家后再到报废公司处理。然而,李某当天临时有事,想着开车代步图个方便,就把这辆报废车开了出来,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截获。
  据资阳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介绍,李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李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5日的处罚。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因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切勿上路行驶。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0-7 00:49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 5101080200038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