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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由于涉及安全、伦理、女性权益等多方面问题,代孕在我国一度饱受诟病并被官方禁止。而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全面二孩的开放,“代孕合法化”的讨论再次兴起。 2月8日召开的国家卫计委新闻发布会上,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下一步卫计委将根据相关法律,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行为”。 毛群安指出,根据国际上的一些情况看,代孕是一个涉及到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的复杂问题,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都是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对参与代孕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和刑罚。 这一表态被视为对近来“代孕合法化”讨论的回应。 代孕指将受精胚胎植入代孕妈妈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在中国长期处于被明令禁止的状态。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关于“代孕合法化”的讨论再次兴起,人民日报2月3日刊发的《生不出二孩真烦恼》一文将“代孕是否应合法放开”再度推至公众焦点,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北京三院妇产科主任医师王丽娜等几位专家呼吁有限开禁代孕,部分网友将此解读为代孕解禁的信号。该文在新浪微博上达4168.5万的阅读量。 文章透露,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9000万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70后、80后加入再育行列致使高龄孕妇井喷式增加,然而不少家庭却囿于生理因素而无法生育二孩。处于灰色地带的代孕产业为高龄女性生育二孩提供可能,为了凸显安全,不少机构都打出了“与三甲医院合作”的旗号。 其实,早在2001年,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就已明确“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同时明确医疗机构违法实施代孕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3年原卫生部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准则》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再次严禁中国大陆任何形式的代孕。 2015年4月起至12月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个部门曾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然而同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删除了“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规定。这曾一度被视为国家对禁止代孕的“松绑”。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当时接受财新网采访时表示,虽然最终获通过的修正案中并未写入禁止代孕的条文,国家卫计委今后仍将按照国务院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行政许可方面的规定,以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共有17个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一些国家则将商业代孕和非商业代孕区分对待,禁止前者却允许后者。非商业代孕是指没有通过第三方支付或金钱交易的代孕行为。通常情况下,代孕妇女和契约夫妻是亲戚或好友。代孕妇女不与契约夫妻签署法律合同,并且不接受怀孕开支以外的报酬。许多禁止商业代孕的国家允许这种非商业代孕,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等。至2015年,美国有7个州允许非商业代孕而禁止商业代孕,7个州同时允许商业代孕和非商业代孕,此外大多数州还没有相关立法管理代孕以及其产生的法律纠纷。据非官方统计,美国每年有大约1500例代孕。 一方面是制度层面的明令禁止,另一方面,伴随着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技术的成熟以及客观生育需求的存在,代孕行业在中国以“地下产业”的形式迅速发展,衍生出一条复杂利益链,街头、网络上代孕中介机构的广告数见不鲜,甚至有代孕中介机构联合医疗机构共同开展非法代孕活动。代孕产业链的形成亦造就了“卵子黑市”。 对于国内代孕行业的现状,界面新闻记者日前以需求者身份联系到一家位于华南地区的代孕机构,该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所有的代孕都是和私人医院合作,那些说三甲医院的都是骗子。可以选择孩子性别,不选择孩子性别的话,整个套餐医疗费用和代孕妈妈工资所有费用是70万,选择孩子的性别是100万。” “如果代孕妈妈怀的孩子性别和客户指定的不同,就会堕胎后重新操作。” 这位工作人员强调过程“绝对安全”,并表示:“也不会发生代孕妈妈抢孩子的情况。只需要提供精子和卵子,其他事情由我们操作。” “我们这里代孕妈妈代孕一次,全部报酬拿到手是19万起。因为有技术优势,可以确定受精卵性别,所以代孕妈妈不用堕胎,一般‘工作’八、九个月。”界面新闻记者以需求者身份联系到另一家广州代孕机构时,该机构工作人员如此表示:“去年我们机构每天都能成功一两个代孕的,目前还有几十个还没生的。现在我们需要二十个人(代孕妈妈)以上,而且现在还不停地有新客户过来。” 官方明令禁止,地下代孕却仍然暗流涌动,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近年来也层出不穷,2014年甚至爆出武汉672医院出租科室给代孕机构牟利的事实。事件爆料人是一位进行非法代孕的女性,这位女性多次替人代孕,最后一次是代孕200多天后发现胎死腹中。由于频繁代孕,今后她可能无法生育。 除了“地下产业”的安全问题、商业代孕引发的纠纷外,代孕饱受诟病的原因还包括涉及的一系列伦理问题,这在经济困难和失业的代理孕母中尤为突出,如将女性身体工具化、潜在的子宫剥削、亵渎人格尊严及委托夫妇对亲人施以道德强迫等不当的引导。 实际上,代孕在国际上一直受到保守派的反对,他们认为代孕挑战了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以及婚姻和生育之间自然的关系。而支持代孕的声音认为,代孕是人们获得子女的自由以及自行建立并履行合同的自由。 多数女权主义者在代孕这一问题上和保守派观点一致,认为女性的权利不包括出售生育服务的权利。一些学者认为禁止代孕实际质疑了女性的判定力,断定了代孕女性没有保护自身利益的能力。 法学家罗伊·安德鲁斯认为,一旦政策制定者为了新生儿的利益而禁止了代孕,他们会禁止女性其他关于自己身体的决定,如是否进行破腹产、人工流产或羊膜穿刺等。 “代孕的准入及实施需要完善的相关法律、严格的临床指征、明确的实施流程和管理制度予以规范,同时需要多学科合作的医疗团队等予以支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殖医学中心王轶子等人所著论文《国外代孕现状及其管理》中指出:“在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尚未很好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时,贸然应用代孕这项技术必然导致受害者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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