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 L8 w" e7 h, r% x x9 n/ ? 我们是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东王营乡东老家村的群众刘合、刘新建、朱改,我向你们反映西华县东王营乡南陶村支部书记翟刘明和东老家大队村支部书记刘彬,租用我们三人的土地12亩左右,本来说好的是耕种发展高效农业,不毁坏土地原貌,结果却将我们的土地转租给了他人,违法建起了搅拌站,造成我们的土地被损坏无法继续耕种的事,希望你们百忙着关注一下。 2011年夏天,经过协商,我们刘合、刘新建、朱改三人,将自己的土地12亩土地租给西华县东王营乡南陶大队党支部书记翟刘明和刘正华耕种,每年每亩1100斤小麦。原来说好的是耕种,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毁坏土地。后来,我们三人发现,有人在我们的土地上挖坑卖土,后来竟建起了搅拌站,造成我们的土地受到严重损害,难以在恢复原貌,也无法再进行耕种。后来,我们三人才知道,我们的12亩土地,又被南陶大队党支部书记翟刘明和刘正华及东老家大队村支部书记刘彬转租给了一个社会个人张新生建搅拌站。 后来,我们三人将南陶大队党支部书记翟刘明和刘正华将我们的土地转租违法建搅拌站的事情反映给了我们西华县东王营乡人民政府和西华县国土局。要求南陶大队党支部书记翟刘明和刘正华停止违法行为,归还我们的土地。西华县东王营乡人民政府和西华县国土局找各种借口不给我们处理。后来,我们起诉到西华县人民法院,也要求南陶大队党支部书记翟刘明和刘正华停止违法行为,归还我们的土地。这个本应该最说理的地方,却没有公正判决,却判决我们败诉。 我们三人感到严重质疑,当初二人租我们的土地的时候,都信誓旦旦的说,租我们的地,是为了发展高效农业,带领群众致富,更可况两个人是不仅中共党员,有一人还是村里的党支部书记。结果,高效农业没发展,却把我们的土地变成了搅拌站,并且不让我们知道,不经我们同意违犯协议把我们的土地转租给了他人。我们想问问,南陶大队党支部书记翟刘明和刘正华为何违犯当初的协议?你们做人的信誉何在?你们作为一个中共党员的信誉何在?当他人没有手续毁坏土地的时候,西华县东王营乡人民政府和西华县国土局在哪里?为什么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去保护群众的土地不受损坏?就仅仅他是一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就仅仅他是一个中共党员?他有什么资格不经我们同意就把我们的土地转租他人,他又什么资格在我们的土地上挖土建搅拌站?西华县国土局,你为什么不去制止他人的土地违法行为?西华县国土局,你还是国土局吗? 请各位领导为我们做主,要求南陶大队党支部书记翟刘明和刘正华停止违法行为,归还我们的土地,谢谢。 西华县东王营乡东老家村的群众刘合 刘新建 朱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