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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9 i0 Z( f% V; b3 w1 n, C" U图为成都市非机办和成都市交管局民警约谈两辆公共电动单车公司负责人(成都市交管局供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9日讯(记者 梁鹏)日前,“公共电动单车”出现在成都街头,并且有两辆车因为乱停放被交管部门拖离。今(19)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今天,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成都市非机办)相关负责人会同成都市交管局民警,约谈了两辆公共电动单车所属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两辆公共电动单车公司负责人表示,将遵守法律法规,争取尽快把所有的车辆都换成合标车。 今天中午,成都市非机办相关负责人、成都市交管局民警来到了位于一环路南三段19号附7号的两辆公共电动单车所属公司的门店。成都市非机办相关负责人和成都市交管局民警详细了解了“公共电动单车”的情况,并就成都市相关法律法规向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介绍。 成都市交管局民警告诉记者,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成都市上路行驶,如果要上路行驶,必须取得成都市非机动车牌证。而该公司的电动单车并不在《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中,因此不能取得成都市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驶。随后,成都市非机办和成都市交管局民警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交到了两辆公共电动单车负责人手中,提醒其一定要遵守。 面对成都市非机办和成都市交管局的约谈,公共电动单车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依法依规,完善机制。“我们将立即把情况向总公司进行汇报,争取把目前投放的车辆都更换成合标车。符合《成都市调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并且按照规定上川A牌照。同时就车辆的规范停放等问题进行协商,确保车辆停放规范,在给市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管理。” 此外,成都市交管局民警也提醒市民:“如果骑着这样的'公共电动单车'上路,交警将依法对驾驶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人拒不缴纳罚款,民警将暂扣车辆。” 3 P9 f! d! O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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