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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官司牵出楼上违建房 业主竟是富顺县住建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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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14 17:00: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为了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去年3月,富顺县男子袁云财一纸诉状将楼上业主告上法庭。这一告,袁云财发现,房屋漏水与楼上业主的屋外花园有直接关系,还得知,楼上业主系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简称富顺县住建局)的公职人员,其房屋部分手续和产权不合法,存在违法违章建设问题。  通过信访投诉,今年6月,袁云财收到一份来自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回复件。回复中认定,楼上业主于2002年12月申请办理的50m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2002年10月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所属产权不合法,对其证件予以撤销,涉及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由建设监察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同时还启动了问责程序。 : t# W0 }1 w1 ]! k0 n
  不合法证件是如何办得?违建部分又将如何处置?成都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4 n5 }& {# l6 X) {; ]$ b2 N1 D  原告自述: 1 P6 s; F8 r& [( b/ K3 _
  家里漏水赢了官司 1 d% k1 Q" u) E. L! {
  但问题没得到解决
$ ]/ v3 X- ~/ b$ {: w  2009年底,为了方便孩子读书,袁云财夫妇花30余万元在自贡市富顺县城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50余m2的二手房。袁云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买房后没多久,客厅顶部出现了漏水现象,他找楼上业主处理,楼上业主不予理会。无奈,袁云财只好自掏腰包请人修补。可是,漏水问题始终断不了“根”,来来回回修补了四五次,花费3000余元。
! @! q/ `  t* j6 @2 H" I1 |  袁云财认为,漏水的主要责任在于楼上,遂多次找对方承担损失,却无果。2015年3月,袁云财一纸诉状将楼上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同年8月,当地法院依法判决,要求楼上业主停止侵权行为,但介于袁云财修补漏水的花费无相关票据为证,法院没有支持其索赔的诉求。 0 N0 _: T  e( t" Q! W+ P' W4 o( e
  发现蹊跷:
: ^0 ?0 J' ^) r/ c4 O0 n4 l4 U% N  楼上业主系公职人员 % b, t* p% z# \
  房屋或存违建行为 1 O% r' d* b6 u) E. [/ V
  袁云财所购买的这套房产位于富顺县北湖苑小区11栋3单元5楼1号,据卖方当时出具的房产证显示,这栋楼房共5层,袁云财购买的房屋是5楼,按理说他的房屋就是顶楼。可为何楼上还有一户? / s- E5 x; [* f! R( ^
  袁云财称,2010年,过户手续办下来,新、旧两张房产证出现了差异,原本的“共5层”变成了“共6层”。为何这样?袁云财不得而知。 . T7 n( x( [( U2 k
  “要不是打官司,我还不知道楼上业主的房屋存在问题。”袁云财说,楼上业主名叫何慧(化名),系县建住局的一名公职人员,产权是其女儿的名字。而何慧,正是袁云财所购房产的前产权人。袁云财称,购房前,5楼1号和6楼1号这两套房产均属于何慧一家人所有,袁云财购买5楼1号后,何慧一家人便搬到了6楼居住。 9 x1 I4 h. h) [4 D
  袁云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该栋楼房是一梯两户,但是六楼却只有1户,只有何慧一家人,对门业主的房屋是楼中楼,仅从5楼正门进出。袁云财因此认为,何慧故意将一套楼中楼的房屋非法改装成两套房,并将其中一套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销售给他,自己居住在存在产权问题的房屋内。 当事人回应:9 _+ D9 l% Y3 E, p; {. c: D2 k: k7 n
  绝无违规办理证行为
. J7 s- e' a& s7 ]) J) @! C  “很委屈,也很没面子”
3 J' Z7 [3 A. N) z; W+ u  今年年初袁云财通过信访投诉,6月,他收到一份由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文的回复件。回复中认定,楼上业主于2002年12月申请办理的50m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2002年10月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所属产权不合法,对其证件予以撤销,涉及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由建设监察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同时还启动了问责程序。 + V, {4 o0 O" U; F& D) W( D; D1 i" ~
  12月13日,何慧在电话中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绝对没有违规办证行为。但因此事,她受到单位领导批评;部分产权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也着实感觉很委屈。 9 d  Q! M: d  |" W) U7 T9 \# O, P$ d; l, X
  何慧称,买房子时,5楼两户为楼中楼,由于家庭原因,她与开发公司协商,没有在屋内搭建楼梯,而是将房屋分割为两套,分别在五六楼开门,一套归自己,一套归女儿。后来,开发商跑路,整栋楼所有业主产权无法及时办理。
# c0 l7 e6 U) f" [( g9 j# t: \4 o  何慧说,办理产权的过程中,两套房屋按规定办了两个产权证,缴纳了相关税费。6楼房屋确有部分产权是以女儿名义补办,在当时是通过了的,只是时间上有差异。“楼房验收在2002年7月就完成了,只是签字没有签完;补办的手续都是在此之后。”何慧解释称,完成验收的最终签字时间在2003年,因此导致办手续时间在前、验收时间在后的结果。
1 C, {) i- L9 o$ o/ [& t& |  作为富顺县住建局的一名公职人员,如今被指居家违建房,何慧称“很委屈,也很没面子”;但事已至此,只能接受组织调查,承担相应责任。
3 \' o; B5 ^7 t4 B  对于袁云财反映的情况,何慧表示,漏水问题确实存在,整个过程中,她先后五六次出钱修补,仅一两次由袁云财垫付,双方在沟通交流过程中有一些不愉快。为何会被投诉?何慧称,袁云财曾以漏水问题向其提出数十万元的赔偿,她没有答应,故被投诉。袁云财对此说法不认可。 & F5 D* ?7 D2 z! M
  县住建局副局长:
6 c/ D: F" J. P  现拟撤销不合法证件
* m- u% z) d. C/ \( j! R1 b  调查还在进行中 + ^0 ~2 k3 Z0 l7 m, w; e
  12月12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该局副局长蔡文林接受了采访。蔡文林表示,袁云财所购房产始建于2001年,2003年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该栋楼房)规划的是5层,但实际盖到了6层,是局部6层。”蔡文林说,这栋楼房是县里第一栋集资建房,房屋6层是一次性成型,不存在后续加盖问题。
/ n0 G# T/ W6 E2 B  蔡文林称,在接到信访投诉后,县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何慧所居住的6楼房产,实际面积120余m2,其中,70余m2办有合法产权,约50m2产权的取得存在问题,是在整栋楼竣工验收前自行办理的审批手续。由于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相关的凭证,手续是如何办的,现已无从查证。
8 X( v7 [& [% K8 f. t4 r' f  蔡文林说,此前(今年6月)给出的处理建议有:撤销不合法证件、启动问责程序和立案调查处理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然而,时隔近半年,处理建议落实情况如何?蔡文林称,县局纪检部门已经对何慧进行诫勉谈话,但不合法证件还在撤销过程中,涉及违法违章建设问题也还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记者 袁伟 摄影报道)  
* z3 q8 N3 ?, d% ^9 M5 V  原标题:漏水官司牵出楼上违建房 楼上业主还是富顺县住建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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