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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南充高坪机场一位农村老太太去广州,她准备明天去帮助及将进行手术的女儿照顾小孩,因为购买机票姓与身份证上姓同音不同字,高坪机场拒绝其通过安检,机场值班警察说不是他们该管的,不予帮助。! L1 y( J( U( F)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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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起飞前两个多小时老人到机场已经出现姓氏错误,就这一情况给机场值班主任以及其工作人员反应,主任非常严正其词的官腔到:这个航空公司的事,我们没有权力,你找航空公司。打去航空公司的售后工作人员说:机场有最大的权限,你找机场值班负责人说明情况,或者请你的出票立帮你协助解决。第三方同程网出票方也说:建议请求机场经理说明情况,他可以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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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不管怎样给机场值班主作购通,她坚决说不能,并且不听何情况,一直说她没有权力,没法,要重新买票。直到登机前老人不得不现场重新购买同一时间同一航班高出原机票价格的票,并且前一张机票因为时间与规则不予退款,只能自认倒霉,受到经济损失无法维权。。。: K) H* A ~. ?5 W9 ]5 _' c
- ` w: ^+ B r2 H 机票即飞机票,它是人们乘坐飞机的一种凭证。机票实行实名制,即订购机票的人需要向航空公司或代理售票点提供乘机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或者港澳台通行证号码,并出示证件,才能订到机票。既然是一种凭证,在明明能证实此人就是此人,却还是不能乘机或者退款,发生这种意外不给任何处理方法,消费者只能白白浪费自己的辛苦钱,法律规定实名制给商家创造了利益,消费者无法维权,不管什么情况都只能自认倒霉吗?某些时候这张机票对一个购买者或许有很大生命意义,比如家里有突发事件需要处理,或者将要面对失去,疾病等等。。。" ^& s- l% {& t, Q8 Y; b W7 ])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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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有很多同等经历的例子,有的机场帮忙盖章通过了,有的就白白浪费了辛苦钱,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要怎样给自己讨说法,维权?????个人觉得航空公司核实情况应该协助减少我们的损失,国家中国民航总局也应该就这类事件出台相应的政策,消除航空公司对消费者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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