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开发商未按规划建车位 上千业主领不到房产证
9 U0 C" {( c! ~& X" w) R G* {) |* h& n 法院通过判决、调解等方式,业主们分别获得了赔偿 因开发商存在超建面积、未按规划建设小区车位等问题,成都市龙泉驿区某楼盘的1300余户业主在收房后数年都未能拿到房产证。其中,435户业主选择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龙泉驿区法院通过判决、调解等方式,分批将435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处理完毕。业主们根据各自情况,分别获得了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赔偿。 2009年至2010年,王某、岳某等人分别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某楼盘分期购买了商品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自商品房交付或应当交付之日起300日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并同时约定,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在300日内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按日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如约于2011年9月至12月分期向王某、岳某等业主交付了房屋。但直到2014年9月,王某、岳某等业主仍然没有等来自己的房产证。 经了解,原来是开发商在修建小区时偷偷地超建了面积,且没有按照规划修建足够的停车位,以致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对此,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对该开发商作出罚款59.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开发商对车位不满足规划要求进行整改。 2014年7月16日,在相关行政部门的督促下,开发商与小区全体业主达成赔偿协议:因车位建设不符规划,赔偿每户业主2万元。2015年2月9日,开发商又向全体业主承诺,于当年10月31日前向业主赔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各项损失。但开发商在赔付每户2万元的车位损失后,并未如期赔付业主的逾期办证损失。435户业主遂先后选择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35户业主分批先后起诉到法院后,龙泉驿区法院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制定了不同的处置方案。最终,该435案通过判决、调解得以解决。业主们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分别获得了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赔偿。 龙法宣天府早报记者陈俊实习生常路 $ y$ N) ?7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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