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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资中民初字第3786号调解书,我是此案原告(黄敏),我于2012年10月26日起诉被告(周琴、桂树斌)夫妻民间借款115万元(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经济纠纷一案,我在起诉的同时作了诉讼保全,以内江市临江小区工商局2单元2楼13号房产作担保,还交了5000元保全费,资中法院查封了:被告在资中滨河花园12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资阳7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即入股金90万元。但资中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小军以严重超标的查封,要处以4倍的罚款为由,放弃了对被告在四川丰大种业公司的原始股18万元和被告桂树斌名下的雅阁轿车一辆等财产的查封。2012年11月2日开庭审理此借贷案。可开庭前张小军就在未通知保全人的情况下,把资中滨河花园的房产解了封。在开庭的前一天(2012年11月1日),在未经法院审理判决的情况下。被告周琴夫妻就已经把刚解封的房产出售并于2012年11月1日办完过户手续。因被告周琴夫妻与其妹谭秀英夫妻2013年5月24日在资阳雁江区法院搞个92万的虚假诉讼,此案当天结案,2013年5月27日进入执行,雁江区法院院重复查封了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导至该股份不能顺利执行。谭秀英等人要求资中法院把执行回来的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0万元按比例分配給她们。这样一来,就直接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使我的债权不能得到实现。于是我找了资中法院和内江中院的相关领导理论,他们都说解了封到房子卖了就收不回来了,资中法院执行局长曾艳丽还说反正我们只执行到这么多,我们也没有办法,等以后找到财产再说,起诉至今我数次请求资中法院执行局追回周琴夫妻在四川丰大种业公司投资的原始股份18万、桂树斌被扣押了的工资、周琴被法院扣押了的种子金5万元、2012年3月桂树斌打入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现金300万元、被资中法院违法给被告周琴解了封的资中滨河花园120(左右)平米房产、2012年10月29日桂树斌恶意转让给李万光的雅阁轿车。我数次请求追回和执行以上财产,执行局长曾艳丽找理由一拖再拖,四年了,执行局至今依旧不作为,所以我请求你们秉公执法,督促资中执行局曾局长依法办案,向老赖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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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F; v$ ^' q" E3 V% Q) C 举报人: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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